送官员50万元为何被判无罪

2014-12-06 09:4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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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矿山环境治理项目评审专家周某,帮助企业向原财政部经济建设司环境资源处处长姚劲松打听相关项目资金的审批情况,并给姚劲松50万元感谢费。姚劲松构成受贿罪已被判刑10年半,而周某被判无罪。

  在我国刑法中,行贿罪则是指,行为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回到周某案件上,如果周某打听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提前泄露会对相关企业产生不良影响,那么周某获取这种信息肯定属于“谋取了不正当利益”,他的行为构成行贿罪,反之,他的行为则不构成行贿罪。

  但是,法律上周某是否构成行贿罪是一回事,他的行为在现实中有无社会危害性同样值得我们思考。周某的行为无疑破坏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从这个意义上讲,即使这种行为在现行法律不构成行贿罪,但仍然可以探讨在今后的立法上规定为犯罪。比如,在一些国家的刑法中,不管行贿人是否谋取了不正当利益,只要行贿人送钱给国家工作人员,就属于行贿罪,仍然受到刑法的追究。12月5日《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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