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12月8日讯(记者 李保光 实习生 李霞) 因不满前女友宋某分手,李某在路上偶遇宋某驾驶
凯迪拉克轿车后,故意将其车辆撞坏。日前,即墨法院以故意损坏财物罪一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并赔偿车辆损失12685元。
2012年夏,李某认识了宋某,之后与其妻子离婚并和宋某确立恋爱关系。2013年8月,双方因矛盾分手。据李某供述,在恋爱期间,他在宋某身上花了不少钱,所以对方提出分手他非常恨她。2013年11月25日下午,李某开着一辆皮卡车,恰巧在路上看到宋某的那辆凯迪拉克轿车,心里很上火,直接加大油门朝对方的车尾撞了过去,而且连撞了三次。随后,宋某报了警。李某被提起公诉,最终即墨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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