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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记 12月9日,石家庄市交管局召开“省会市区机动车限行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座谈会”,邀请社会各界代表40余人和媒体记者,就市区工作日每天限行2个尾号机动车征求大家的意见。座谈会上,除一名私家车代表不赞成外,其余代表都支持限行。(12月10日《燕赵晚报》) 今年以来,石家庄已经实行过两次限行,既有为了APEC的单双号限行,也有治理雾霾天的限行两个尾号措施,“治霾”和“治堵”两方面均取得了一些效果。据当地交管局和环保局介绍,限行后该市交通事故明显降低,35个堵点状况得到改善;相关报告显示,当地空气中PM2.5机动车的贡献率为15%,PM10机动车的贡献率为12.5%,机动车如果“限行”常态化,“治霾”效果也是显著的……
城市限行真的能够“治霾”和“治堵”吗?常识而言,应该有一定的效果。因为城市里每天奔跑的机动车整体数量减少,拥堵状况肯定会有所减轻,尾气排放量相应减少后“雾霾压城”状况也会有一定程度改善。但是,“治霾”和“治堵”的效果到底怎样,恐怕谁也给不出明确的答案。还以一早便实施限行的北京为例,即便是在限行后,北京的拥堵和雾霾状况,仍让人“触目惊心”。
简单思考不难发现,与其他方式和途径的“治霾”和“治堵”相比,“跟风”限行,应该是城市管理中最轻巧 、最简便、也最节约成本的。因为,大而言之的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需要“伤筋动骨”,需要长时间的持续发力、区域系统努力,才能取得阶段性的成效;小而言之的完善城市交通路网(修建地铁、高架等)、保障城市公共出行(增大公交覆盖 、增加发车密度等),需要持续投入付出巨额真金白银,才能让市民有所感知。但对城市管理者而言,限行几乎不需大动干戈,只需增加一点管理成本即可……
但城市管理的大忌,历来都是管理惰性和漠视权利。今天可以“毫不费力”地让几乎所有的被邀请代表,都来为限行征求意见投赞成票;明天当然可以用同样的方式,让所有的被邀请代表否决限行后应该降低保险费率、车船使用税等请求。听证会“逢听必涨”,涨价方案A和方案B“大差不差”——这样的套路,很多人都很熟悉,更多的时候也无可奈何。但城市管理者不能总是施施然“又奈我何”,比如在限行征求意见的问题上,完全应该有开放网络投票、权威问卷发放等相应程序,不能只让几十个不知道哪里来的代表,去决定数百万市民的切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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