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邻居私占公用走廊 建上储物间居民进出不便

2014-12-12 09:56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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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家住市北区辽宁路附近的市民王先生(化名)向城市信报/信网记者反映,前几年自己住的房子整体改造过,可自打改造好了,搬回去住了之后,隔壁的邻居把公用通道占了一大半 ,变成了邻居自家的储物间,进进出出都很不方便,王先生跟邻居协调过几次,也没什么作用,邻居一直占着公共通道,王先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12月11日,城市信报/信网记者来到了辽宁路附近王先生所住的居民楼上。这处居民楼建造于1990年左右,是一栋老房子,在2010年时,政府进行旧房改造,王先生所住的居民楼整体都改造过了,加上了双气,楼体也都整个翻新了,王先生本以为这回可以住得舒坦了,可是搬进新楼之后,楼上唯一的公共通道被隔壁邻居占了一大半 ,出出进进都很不方便。

  王先生说,原来没改造过的老楼空间小,卫生状况很差,有很大原因是因为各家各户都把东西放到楼道 ,还不愿意打扫。后来旧房改造了,环境好了很多,王先生以为搬到新楼的邻居们能自觉不占用公共区域,可是,2010年搬回去之后,王先生的邻居就已经把公共区域的楼道“归为己有”了,围上板子,盖上遮布。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在现场看到,楼道里的公共通道有不到三米宽,是整层楼住户出出进进的必经之路,现在邻居将公共通道占了一大半的地方,留下的通道只有不到一米宽,两个人都不能并排着通过。“本来这都是公共通道,现在占上了地方放自家的东西,是不是太自私了啊。”王先生说自己跟邻居协商过几次,但是邻居一直没有腾出公共通道来。在记者采访时,王先生的邻居并没有在家。

  12月11日,城市信报/信网记者联系了青岛市政协委员李勇律师,李勇律师表示像王先生遇到的这种情况,邻居将自家物品放在公共楼道里,这是属于典型的相邻关系间侵占相邻权行为。

  《物权法》中有所提及,相邻关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相邻权是为调节在行使不动产所有权中的权益冲突而产生的一种权利。相邻权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来说,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

  也就是说,王先生的邻居私自在公共区域放置自家物品,侵占了其它邻居对于公共区域的使用权,这是不合法的行为。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杜少龙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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