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大幅提高 惠及约五万人

2014-12-13 08:16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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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12月12日讯(记者 朱薪雨 通讯员 金红 蒋平) 12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青岛市再次大幅度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提标惠及约5万名优抚对象。其中最大的亮点是大幅度提高对抗美援朝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从人均每年8880元提高到15000元。补助按照从今年10月1日起补发,补助将通过银行卡按月发放,今年补发的补助也将在春节前发放完毕。

  根据通知,青岛市从2014年10月1日起,再次大幅度提高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本次提标涉及多方面 ,其中,残疾军人抚恤金执行国家新标准,共分为十级二十六档,提标幅度为20% 。根据国家标准,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52360元、50700元、49040元,分别比2013年提高了8730元、8450元、8170元。

  今年,青岛市“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抚恤金标准实行城乡一体化,是山东省首个实行城乡一体化的地市。标准均按城镇“三属”抚恤金标准执行,提标幅度约20%。其中,按照国家标准,居住在城镇的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6630元。而青岛市城镇“三属”抚恤金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每人每年720元。

  本次提标中,抗美援朝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大幅度提高,从平均每人每年8880元提高到15000元。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去年的标准,青岛当时是五个计划单列市(深圳、宁波、青岛、厦门、大连)中最低的,今年大幅度提高标准后,已超过了去年大连的标准。在乡复员军人主要分布在莱西市、平度市、即墨市、胶州市、城阳区、崂山区、青西新区,有6000多人。

  此外,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两参退役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按国家新标准执行,与青岛市原先的标准相比,每人每年提高480元,提标后达到每人每年4320元;60岁以上无退休金的老年义务兵生活补助标准,从每服义务兵役1年每月补助10元提高到15元;60岁以上无退休金的老年烈士子女生活补助标准从每人每月130元提高到200元。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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