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12月14日讯(记者 朱薪雨) 14日,记者从市老龄办获悉,2015年
百岁老人申报工作开始。申报百岁老人需要在2015年年满100周岁,即191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具有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的居民。2014年12月15日至12月31日为各区(市)百岁老人申报登记时间。家中有百岁老人的市民可提前准备好申报所需材料,到申报对象户籍所在的街道、镇有关部门、村(居)办理申报手续,要持百岁老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载有本人信息和住址的两页),同时附百岁老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青岛市百岁老人每年享受多项优待,每人每月享受青岛市财政300元长寿补贴金,每年由卫生部门免费体检一次。此外,各区、市在此基础上还分别给予不同程度的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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