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12月17日讯(记者 张永平) 近日,记者从
日照市相关部门获悉,《日照市免除
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办法,在本市区域内死亡、并在本市殡仪馆火化的下列人员,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具有日照市户籍的城乡居民;本市社会福利 、救助机构收养、救助人员;驻日照大中专院校非日照市户籍的学生;驻日照部队现役军人;与日照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1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本市公安机关经办处理的无名尸体。另外,具有日照市户籍的人员,在外地死亡后回本地火化的 ,按照本办法规定,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据悉,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行属地管理,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医疗机构(含疾病控制机构)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居民死亡推断书》)或者村(居)委会、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到相应殡仪馆填写《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申请表》,相应殡仪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对符合条件的 ,相应殡仪馆根据免除项目和标准免除相关费用
经办人提出申请时要根据死者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之一:具有日照市户籍的居民,需提供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原件;尚未登记户口的婴儿、社会福利救助机构抚养的人员、公安机关经办处理的无名尸体,需提供医院、公安、民政等部门、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驻日照大中专院校学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驻日照部队现役军人,需提供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一年以上的缴费清单。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