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12月18日消息日前,记者从
崂山区民政局获悉,2014年崂山区社会救助突出“托底线、救急难”原则,累计投入3000余万元
救助资金保障基本民生。
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自4月1日起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农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040元,全年共发放城乡低保金1700余万元,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扩大城乡低保覆盖面 在全市率先将低保边缘家庭中因重大疾病、重度残疾、单亲家庭子女入学等特殊原因导致入不敷出的长期 “支出型”困难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切实保障好特殊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
修缮低保家庭危房 投入资金160万元,对首批64户城乡低保家庭危房进行了修缮,彻底解决了64户低保家庭房屋安全隐患,适度改善了居住条件。
落实各项救助政策 医疗救助15841人次,救助金200余万元;大病医疗“特殊救助”400余人,救助金756万元;临时救助371户,救助金171万元;为2000余户困难家庭发放取暖补助金110余万元;为13名孤儿发放救助金10余万元。
通讯员 张洪涛 李孝诚 文 王君莉
[编辑: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