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对校车进行隐患排查 "黑校车"上路罚万元

2014-12-24 07:38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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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12月23日讯(记者 李保光 通讯员 陈刚 栾心龙) 自11月开始,青岛交警部门对全市校车开展隐患大排查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共查获涉嫌非法运送学生车辆19辆。其中,15辆非法营运的黑校车已被处以1万元及以上罚款。如果市民有这方面的线索,可拨打122向警方举报。

  12月12日上午7时许,胶州大队执勤五中队民警,巡查至胶州市营海镇营里路上时发现,一辆银色面包车内塞满了人,涉嫌超员行驶,随即将其拦下进行例行检查。当打开车门时,里面的场景着实让民警吃了一惊:小小的车厢内挤满了学生,两人的座位挤着三四个孩子,后座的几名儿童紧紧地挤坐在一起。经过清点,七座面包车竟然坐了12个人。而且,车内杂乱无章没有任何保护措施。执勤民警介绍,该地区道路比较狭窄,在经过村庄时,遇到急转弯、急刹车的情况,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经了解,驾驶人张某某车上所载学生均为附近村庄家长没有时间接送上下学的孩子。民警当场对张某某和学生们进行了安全教育,对于张某某超载行为处以罚款200元 、记6分的处罚。此外,根据《校车管理条例》,对其处罚款1万元的处罚。

  12月19日7时许,黄岛交警三中队对辖区内张家楼镇育星幼儿园校车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BU2133的中型客车未取得校车标牌提供校车服务,非法运输幼儿园孩子,且驾驶人未携带驾驶证驾驶车辆,交警部门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对其处1万元罚款、暂扣车辆,同时对未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罚款50元。

  记者了解到,一个月以来,交警部门对全市校车开展隐患大排查行动,组织专门警力对所有学校、幼儿园、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开展进行大排查、大摸底。同时,加强学生上下学时段和校园周边道路的巡逻管控,查处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

  按照规定,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机动车,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下一步,交警部门将定期通报“ 黑校车”查处情况,并对这些车辆进行曝光,如果市民有这方面的线索,可拨打122向警方举报。

  链接

    15辆非法校车被曝光


  ●平度市

  平度市新河镇新河幼儿园西侧南北路上,鲁UD4093中型普通客车,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且超载20%以上,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道路安全交通法》,分别给予罚款1万元 ,驾驶员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12月5日,在平度市218省道89公里处,鲁BW5159普通中型客车,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且超载20% 以上,分别给予罚款1万元 ,驾驶员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青西新区

  12月19日,黄岛交警三中队在张家楼镇珠阳路查获鲁BU2133中型客车,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服务,且驾驶人未携带驾驶证,依法暂扣车辆 ,罚款10050元 。

  ●莱西市

  12月2日,莱西交警大队民警在官东路查扣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车辆,车牌号为鲁B17S07、驾驶人褚国兴,罚款1万元。

  12月2日,莱西交警大队民警在官东路查扣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车辆 ,车牌号为鲁BL863K 、驾驶人赵许先,罚款1万元 。

  12月8日,莱西交警大队民警在莱西城区青岛南路与岸芷汀兰小区南路口处,查扣一辆无校车标牌接送学生校车,车牌号为鲁BX0865、驾驶人张志廷,罚款1万元。

  ●胶州市

  12月12日,胶州交警大队执勤五中队民警查获车号为鲁BYE223的小型面包车非法运送学生,且超员20%以上。分别给予张某某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并罚款1万元。

  ●城阳区

  12月1日,驾驶人纪天辉驾驶车号为鲁B9FM06车辆,因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被处以罚款1万元的处罚。

  12月2日,驾驶人于华德驾驶车号为鲁B5DA70车辆,因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被处以罚款1万元的处罚。

  12月1日,驾驶人石瑞杰驾驶车号为鲁BK6708的车辆,因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被处以罚款1万元的处罚。

  12月2日,驾驶人王清亭驾驶车号为鲁B36578的车辆,因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被处以罚款1万元的处罚。

  12月1日,驾驶人薛元帅驾驶车号为鲁B726E7的车辆,因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被处以罚款1万元的处罚。

  12月2日,驾驶人陈正礼驾驶车号为鲁B02X53的车辆,因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被处以罚款1万元的处罚。

  12月5日,驾驶人王海明驾驶车号为鲁BN3215的车辆,因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被处以罚款1万元的处罚。

  ●李沧区

  12月19日,交警李沧大队民警在四流中路与兴华路路口查获一辆车号为鲁B68182非法营运校车,驾驶员郭永红,车上满载幼儿园学生,经查该车属于李沧区郭永欣家庭托管班所有,手续不齐全。民警依法查扣车辆,并罚款1万元。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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