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异常波动分四级预警 青岛成立应急指挥部

2014-12-26 07:34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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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12月25日讯(记者 郭玉华) 25日青岛市下发了关于印发青岛市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的通知。市价格异常波动预警级别分为四级,专门成立了价格异常波动专项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全市平抑价格异常波动工作。

  记者了解到,本市价格异常波动的风险,主要是由气候、地震、疫情、污染、社会安全事件、人为因素、周边地区、国际市场等因素引起的 ,根据价格异常波动的幅度、影响范围、持续时间和危害程度等因素,由低到高将价格异常波动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4个级别 。

  青岛市专门成立了价格异常波动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全市平抑价格异常波动工作。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统计监测组、应急处置组、执法检查组、交通运输保障组、资金保障组、宣传报道组、专家咨询组,分工协作开展处置工作。

  本市价格异常波动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其中蓝色预警响应措施要启动Ⅳ级应急监测、报告制度。安排监测人员对异常波动商品和服务价格每5日进行1次监测、收集、报送,加强监测信息整理、审查、核实、综合分析预测;保证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举报网络24小时运行,落实24小时带值班制度等。

  黄色预警响应措施要在蓝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同时采取以下措施:启动Ⅲ级应急监测、报告制度,对异常波动商品和服务价格每5日进行2次监测、收集、报送,并视情况扩大监测、报送范围;协调做好应急物资调运、市级储备投放工作等。

  橙色预警响应措施要在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同时采取以下措施:启动Ⅱ级应急监测、报告制度,对异常波动商品和服务价格每日进行1次定点监测、收集、报送等。

  红色预警响应措施要在橙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同时采取以下措施:启动Ⅰ级应急监测、报告制度,对异常波动商品和服务价格每日2次定点监测,24小时密切监控市场价格,随时上报监测信息;向省、国家请求支援。

  价格异常波动发生后,所涉区(市)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应在1小时内先电话后书面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 、市政府报告(书面报告最迟不得晚于事件发生后1个半小时)。紧急情况下要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最新处置、事态发展情况。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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