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城市信报/信网记者了解到,
市南区公布了2015年
春节烟花爆竹临时零售许可公示信息。去年市民举报的违法行为或不适合经营烟花爆竹的销售点将不再审批。
2015年春节烟花爆竹的
禁售区域和禁售路段如下。禁售区域(重要区域和旅游景区):市政府周边(山东路、闽江路、南京路、香港中路合围区域),前海一线(东海中路、燕儿岛路以西香港中路、香港西路、文登路、莱阳路、龙口路、湖南路以南区域),八大关景区。禁售路段(禁售区域之外的城市主干线,特色街区主要路段以及其他不宜销售烟花爆竹的路段):香港中路,山东路,延安三路,中山路,闽江路、闽江二路,闽江三路,云霄路,漳州一路,漳州二路,江西路以南燕儿岛路、南京路、福州路路段,大尧一路,大尧三路,逍遥二路,秀湛路,南京路以西延吉路路段,燕儿岛路与泰州路间宁夏路路段。
市南区安监局的工作人员介绍说,去年群众举报违法行为属实或周边单位、居民反映不适合经营烟花爆竹的销售点不再审批;不再受理新的烟花爆竹销售单位(不包括符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要求的专营店);参照去年审批进行布点,个别调整,不再审批新的搭棚销售点。街道安全条件初审时间:2015年1月4日至8日,区安监局受理时间:2015年1月5日至9日。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张鹏
◎相关链接 想卖烟花爆竹咋申请 1、申请人到申请销售点所在街道安监办递交《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2、街道安监办、城管中队对申请销售点安全条件和搭棚销售条件进行联合审查,出具审查意见。3、申请人到市南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指定服务窗口提出申请。4、审查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5、区安监局对申请销售点安全条件复审,出具审查意见。6、申请材料合法有效、安全条件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参加安全培训。7、培训考试合格的申请人按规定签订销售、配送、回存或回购合同,缴纳烟花爆竹销售风险抵押金,缴纳保险费。8、在市南区政务网、各街道办事处公示栏公示拟许可销售点信息。9、颁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签订《守法诚信经营承诺书》,办理工商手续。10、按市政府要求公布颁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名单,并在市南区政务网、各街道办事处公示栏公示许可销售点信息。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