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讨薪爬高压电塔 拿到钱后被拘留5天

2015-01-05 10:24   来源: 齐鲁晚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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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4日讯(记者 孙丽娟 通讯员 刘杰)2日下午,男子于某为了向工头讨薪,在醉酒后爬上了30多米高的高压电塔。直到工头爬上去,把现金递给了他,他才爬了下来。事后,因扰乱公共秩序,于某被警方行政拘留5天。

  2日16时许,在张村镇一30多米高的高压电塔上,一男子爬了上去,抱住塔顶死活不肯下来,并高声叫喊,要求工头发还欠他的工资。

  双岛边防派出所民警赶到后,劝说该男子下来,但该男子不予理会。消防官兵、120急救人员相继赶到现场,并在高压电塔下铺设了救生垫以防不测。

  经过长时间沟通,民警了解到,爬电塔的男子为吉林籍农民工于某。于某跟随工头安某在张村镇一建筑工地打工,安某欠了于某的6900元工资。民警迅速找来了安某。

  安某介绍,他手头确实没钱,当天中午和于某还一起吃饭,席间两人各自喝了一斤多白酒,在饭桌上,于某向安某要欠薪,安某则给于某打了一张欠条。饭后,于某见高压电塔一侧有维修用的一排把手,借着酒劲径直爬了上去,声称安某若不给钱就跳下来。

  僵持多时,围观者越来越多,于某仍然情绪激动,坚持不肯爬下来,在寒风中冻得瑟瑟发抖。直到17时许,一热心人掏出9000元现金递给安某,安某拿着这沓现金爬上了高压电塔,手把手把钱递了上去,于某才缓缓爬了下来。

  于某爬下高压电塔后,清点了手中现金,又将2100元钱抵还给安某。

  鉴于于某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环翠警方对于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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