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雪松 通讯员 李阿欣)近日,
平度法院张戈庄法庭审结了一起侵权纠纷案件,涉及平度市一乡镇企业厂房院墙倒塌压死
牧羊人,最终死者
家属获赔30余万元。
据了解,2014年11月,牧羊人刘某像平常一样出门放羊,因一乡镇企业厂房院墙外有许多圆葱皮,于是他将羊群赶到该地放牧。时值大风呼啸,瞬时风力甚至达到九级,刘某为避风,躲到企业厂房院墙墙根下。不料意外发生,院墙倒塌30余米,将刘某和十余只羊压死。
刘某家属将该企业诉至平度法院。审理时,被告辩称大风属于不可抗力,且死者刘某存在攀爬院墙等行为,其不应承担任何责任。办案法官综合案情和证据材料,认为被告不能证明死者存在过失,且大风为秋冬季常见现象,院墙倒塌根本原因还是院墙质量存在问题,不能归结成不可抗力。最终,平度法院判决被告赔偿死者家属各项经济损失30余万元。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王泯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