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青岛】八大院:历史的镜像 惠民的典范

2015-01-13 14:34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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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夏天的一个黄昏,走在团岛的四川路上。晚风吹拂,树木静立,隐隐可以听见大海的潮汐,树叶在枝头晃动。夜色弥漫,薄暮时分,天空是透明的蓝色。当透明的蓝色被渐渐浓郁的黑暗侵袭,路灯齐刷刷地亮了,人行道上,橘黄色的光芒,照亮了行人回家的路。

  十几年前,我曾在贵州路租房子住,从八大峡广场到团岛灯塔,从云南路夜市到台西一路的筒子楼,都留下过我漫游的脚步。十年后,团岛发生了深刻而巨大的变化。一座座里院消失了,一座座高楼大厦拔地而起。胶州湾隧道开通了,往返青黄之间的车辆川流不息。通往胶州湾隧道入口的高架桥上空,还有一朵轻盈的白色云朵。岁月流转,物是人非,让人产生一种恍惚迷离的梦境之感,想起一首诗:

  从前我曾经到过这里,

  但说不准我是怎样到来在何时。

  我熟知门外的青草,

  气味清爽而浓烈,

  还有喟叹之声和岸边的灯火,

  从前你曾经就是我……

  十年过去了,团岛的潮汐依然寂寞地拍打着防浪堤,垂钓的人们依然把钓竿高高举起。十年的时间,岛城老建筑经历了无数的生死,我已经不是十年前的我,你也不再是十年前的你。

  这次来到团岛,想起了在民间享有盛誉的八大院。上世纪30年代,青岛特别市市长沈鸿烈主持修订《青岛市施行都市计划方案》,试图把青岛打造成适合居住的城市。

  《方案》中规定,凡风景优美、无工厂煤烟污染及邻近商业区之地,一律作为住宅区。按环境优劣又分特等及甲乙丙各等。特等住宅区为湛山、浮山一带风景优美之处,甲等住宅为荣成路一带,乙等住宅区为齐东路、莱芜路等处,丙等住宅区为西岭、四方、小村庄、沙岭庄、文昌阁、营子村以东一带。为实施《方案》,在西岭四川路一带平民聚居的地方,陆续建造了八个平民院,供平民居住。

  随着八大院的落成,昔日乱差的挪庄和马虎窝,被整洁的里院代替。根据史料记载,这些平民院多者700户,少者300户,院内分别兴建公共清洁卫生设备,接通水电管道,并有邻里办公室、居民会议室等,大院外围均开辟马路,还开办小学、市场等。

  原来在窝棚和趴趴屋里居住的城市平民,生存环境得到改善。可以想见,那些底层的劳动者,披星戴月地劳作,牛马一样奔走谋生,为的是能在城市里落地生根。八大院的落成,不仅收留了流浪的身影,更重要的是,他们在城市里获得了居住权。

  八大院是政府实施的惠民工程,在青岛的城市发展中影响深远。抗战胜利后出任青岛市市长的李先良感叹,二次大战后英美各国才有供给低收入阶层的标准房屋建设,而沈市长早在二战前便有此做法,“实属先进之创举”。

  在八大院生活的人们,大多数人对沈鸿烈怀着一颗感恩之心。这种感激,并没有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减。2007年,西镇云南路片区改造,陆续拆迁这些历经数十年风雨已显老态的里院时,我来此探访,还能听到居民传唱赞扬沈市长的歌谣。

  八大院在青岛的城市进程中彻底消失了,然而,它却顽固地扎根于人们的记忆之中。八大院是青岛城市建设的一个标志性符号,是市政与民生的里程碑,是惠民工程的一个典范。都说历史是一面镜子,在房价居高不下的当下,在历史与现实的交织之中,消失于团岛大地的八大院,却清晰地出现在历史的天空之中。历史镜像的八大院,不是一阵风就能吹走的浮云,它投影现实,启示未来……

  观城路上,夹杂在高楼中的老院瓦房。柳已青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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