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镜店挂医院招牌 工商:招牌应与注册名称一致

2015-01-16 10:15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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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市民跟城市信报/信网记者反映,在安徽路21号,有一家眼镜店,挂着青岛市人民医院验光配镜中心的招牌。而青岛市人民医院,在2005年加盟了市立医疗集团,现在已经改为皮肤病防治院和口腔医院。

  1月15日下午,城市信报/信网记者来到了安徽路21号附近,看到这家眼镜店悬挂着一处很大的招牌,招牌上写着“青岛市人民医院验光配镜中心”的字样。城市信报/信网记者注意到,这家店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上,企业名称为“青岛亨视眼镜有限公司安徽路分部”,并没有青岛市人民医院的相关信息。

  为了了解相关情况,城市信报/信网记者询问了多位住在附近的居民,其中一位王女士告诉城市信报/信网记者:“这家眼镜店一直挂着医院的牌子,而青岛市人民医院以前就在附近,但是在多年前,已经改成其他医院了。”在这家眼镜店内,城市信报/信网记者询问几位工作人员,几位工作人员均表示不了解情况。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通过电话联系到该店负责人张女士,试着询问这家眼镜店的状况,但是张女士并没有接受城市信报/信网记者的采访,也没有解释这家眼镜店打着医院招牌的原因,只是说是“历史遗留问题,情况比较复杂”。城市信报/信网记者还了解到,青岛市人民医院在2005年初,加盟了市立医疗集团,原来的院区现在已经改为皮肤病防治院和口腔医院。

  1月15日下午,城市信报/信网记者还来到了中山路工商所,工作人员跟城市信报/信网记者介绍说:“根据相关规定,商铺门面的招牌,应该跟注册的企业名称一致。如果有的商铺的招牌冒用别的企业名称,造成侵权,情况就比较严重,被侵权的企业可以进行举报。”工作人员还告诉城市信报/信网记者,会对这家眼镜店进行调查。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任加禄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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