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1月20日讯(记者 李保光 通讯员 陈刚 栾心龙 ) 记者从青岛市交警支队获悉,2014年青岛市共查处
涉牌交通违法行为2753起。其中,查处
套牌142起,故意
污损号牌436起,故意
遮挡号牌398起。
据了解 ,从去年查处的涉牌交通违法行为看,除了个别驾驶员为逃避处罚而故意违法外,也有一些驾驶员对涉牌交通违法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意识到其严重性和危害性。交警提醒,一些市民会在车上加装防撞装置、备胎等设备,一旦这些东西遮挡了机动车号牌,将同样按照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处理。此外,还有一些驾驶员会用油漆、泥浆等物质覆盖机动车号牌,人为地将机动车号牌折弯、折断,影响对号牌上汉字、字母或者数字进行辨认。交警表示,这些情况一旦被查处,也将被处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
此外,按照规定,一旦“套牌”车辆被查处,交警部门将收缴号牌、扣留机动车、罚款2000元~5000元,记12分,等当事人提供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后,发还车辆,收缴伪造的牌证,属于挪用本人其他车辆所有的有效牌证的,不予收缴。而变造和使用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驾驶员将被处罚款2000元~5000元,记满12分,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而伪造和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的,除收缴伪造的机动车号牌、扣留机动车、罚款2000元~5000元,记12分以外,还处以15日以内行政拘留的处罚。
对于私家车来说,在遇到车辆被“套牌”时,因怕麻烦,忍气吞声地承担了违法处理,但这事实上是给了“套牌车”继续生存的机会。岛城智能交通执法自系统全面应用后,套牌车、假牌车等违法车辆一旦上路,系统便会实时报警并实现稽查,使涉牌交通违法无处遁逃。
交警提醒市民,应该定期查看违法记录,甚至可以在车辆外观方面做些细节性的特殊记号,用于区别其他车辆,这样,即使被别的车辆套牌了,也能让警方容易辨认。如果警方确认遭遇“套牌”情况属实,就会及时消除违法记录。市民如果发现有涉牌违法车辆,应当及时向交警部门举报。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