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1月23日消息 中小学校每月至少一次全员应急疏散演练、中小学幼儿园周边200米范围内严禁设立网吧和娱乐场所、校园内部安装视频监控设施与一键报警装置等等,今天,记者从青岛市教育局了解到,青岛市出台了《青岛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从校内安全、学校周边安全、应急事故处置等方面对中小学及幼儿园提出了
校园安全工作要求。
配备专职安全保卫人员 规定指出,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责任制,并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安全保卫人员。专职安全保卫人员配备的数量应该根据学校规模和实际确定。
中小学、幼儿园规模在500人以内的,至少配备2名专职安保人员;规模在500含500人 以上1000人以内的,至少配备3名专职安保人员;规模在1000含1000人以上的,每增加1000人,按照增加人数2‰的比例增配专职安保人员, 住宿制学校应根据需要适当增加专职安保人员。
校园内统一安装监控及报警设施 记者从规定中了解到,学校应当在校园内部安装视频监控设施与一键报警装置,并安排专人监视值守,安全监控设施应覆盖学校重要场所,并及时更换和维修,影像资料存储时间不少于1个月。学校可视需要安装周界报警系统。
每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规定指出,学校应依据《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结合“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日和学校升旗、课间操等集体活动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使师生熟悉逃生路线,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中小学校每月至少应开展一次全员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两个月至少开展一次全员应急疏散演练。在校生较多的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应适当增加应急演练次数, 寄宿制学校每年应进行不少于2次的住校生夜间应急疏散演练。使用校车的学校, 每年应进行不少于2次的校车安全事故应急疏散演练。
校园200米内禁网吧和娱乐场所 为了维护校园安全,规定要求,学校应协调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有关部门,落实“严禁在校园及周边使用大型电磁辐射发射设施,开设加油站,摆设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等场所,严禁在中小学幼儿园周边200米范围内设立网吧和娱乐场所” 等有关规定。
另外,记者了解到,该规定自2015年2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2月20日。
文
游潇 [编辑: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