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3日,由21世纪不动产,太平洋房屋,惠百家不动产,青岛链家地产,科威国际不动产等岛城5大品牌中介公司联合成立的“
青岛中介好伙伴” 在青岛国际新闻中心隆重举行“
真房源”及中介
十不准新闻发布会,宣布中介“真房源”及“十不准”等重大事项,共同推进青岛中介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随着青岛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和经济的飞速发展,房地产行业快速提升,二手房市场规模也随之逐年扩大,成为房地产行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由于行业的规范化建设和自律性约束的欠缺,导致市场中仍存在诸如虚假房源、吃差价、同行恶性竞争等情况,严重扰乱二手房市场秩序,抹黑行业形象。为了树立行业新风,倡导诚实守信的从业精神,提高服务水平、加强行业自律,推进房地产中介诚信体系建设,树立中介行业的良好形象,青岛五大品牌中介机构组建成立了“中介好伙伴”组织,发起了“真房源”及“中介十不准”的行业规定。并且,为了保障客户和房东资金安全,避免房款支付模式的弊端和漏洞,青岛中介好伙伴率先与银行合作进行资金监管,引领整个行业,促进青岛二手房市场进入交易资金监管时代。
会议首先由青岛惠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董事长董晓峰女士介绍中介好伙伴真房源信息发布的相关规定及中介资金监管事项。她在讲话中首先提到,为了使行业有序发展,提升消费者对中介行业的认可和信任,“中介好伙伴”成员企业单位自愿共同推进《真实房源信息发布规定》,以消除假房源对消费者利益的影响,同时也指出“真房源”的标准为“真实存在、真实委托、真实价格、真实图片、真实信息”。诚信、专业的服务是购房者对中介企业的迫切需求,中介好伙伴组成单位将本着诚信精神为置业者提供专业服务,从自身做起构筑诚信和谐二手房交易市场。对虚假房源说“不”,促进高效成交转化,重塑二手房中介行业新形象。其次,她也提出了一直以来,岛城二手房中介的房款支付模式一直是采用银行直接转账的方式,但是这种方式的弊端和漏洞近年来日益凸显,客户和房东之间先打款还是先过户的问题,房屋被查封的问题,急待整个行业来进行统一规范解决。针对这些问题,目前青岛中介好伙伴成员单位积极引领整个行业,进入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时代,率先与银行合作资金监管系统,自系统上线以来,深受买卖双方和各公司员工好评,各方对资金的安全更加放心,越来越多的客户感受到资金监管的安全与便利。相信房屋资金监管这一优质安全的服务必将再一次引领行业发展,为客户的幸福生活奉献真情,为客户的置业安家添砖加瓦,为客户的购房旅程保驾护航。董晓峰女士讲话结束后,由链家地产青岛分公司总监张洋女士为各成员单位颁发“真房源”认证证书。
随后,21世纪不动产青岛分公司总监程东先生主持发布青岛房产中介好伙伴“十不准”及青岛中介机构投诉处理机制,为了加强行业自律,提高从业人员素质,避免行业内部恶性竞争,此次五家公司共同推出“十不准”行业规范,内容包含不占用客户资金、不泄露客户信息、不准赚差价、不发布假房源、不准恶意诋毁同行、不欺骗客户、不做私单、不准切单、不恶意挖人、中介机构之间按规定流程借钥匙等十项规定。据了解目前“十不准”规定已经形成制度,并张贴于五大成员单位各个门店内进行统一规范管理。同时也发布了青岛中介机构投诉处理机制,该机制申明若各成员单位之间出现违背“十不准”规定行为的,各门店不得私自进行处理,需上报至各单位相关负责人处进行统一处理、调解,以此树立行业新风,促进良性竞争,规范青岛二手房交易市场。
紧接着由太平洋房屋山东总部副总经理江世杰先生为在场人员进行青岛中介好伙伴行业交流及培训相关事项介绍,他表示中介好伙伴计划定期组织行业间的学习与交流,学习优秀的专业及管理经验,进而提高目前各家中介人员基本素质、工作水平及服务能力, 从而为岛城消费者提供更为专业及高水平的服务。最后,科威国际不动产青岛分公司总经理孙杰先生对青岛中介好伙伴近期相关推进事项检查监督情况进行介绍,表示将通过各项措施和方法,保证成员单位“真房源”、资金监管及“十不准”等形成长效机制,提高实际落地执行率,从而加强行业自律,推进房地产中介诚信体系建设,树立中介行业的良好形象,
会议最后,中介好伙伴五家成员单位负责人共同签署了“真房源”及“中介十不准”承诺,表明在构筑二手房诚信经营机制中,五家品牌中介机构将尽到自己的责任,为置业者提供更好的服务,为青岛二手房市场的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由此预示着青岛中介好伙伴五家成员单位将为广大置业者提供更为诚信、专业的服务,青岛中介行业从此迈入更加诚信、和谐的发展阶段。
附一。
青岛中介好伙伴《真实房源信息发布规定》
一、真房源标准:
真实存在 房源真实存在 不是虚假和虚拟的房源,且租售状态真实
真实委托 房源均经业主书面或者口头的委托
真实价格 以业主委托报价作为价格发布的信息基础
真实图片 图片内容与房屋实际状况相符
真实信息 客户所见到的对该房源的文字信息描述,包括但不限于面积、户型等
二、真房源渠道
客户可以见到的信息发布的任何渠道,包括但不限于:
a) 网络
b) 橱窗
c) 展板
d) DM单页
e) 报纸广告等
附二。
《青岛中介好伙伴“十不准”》
1、不占用客户资金
2、不泄露客户信息
3、不准赚差价
4、不发布假房源
5、不准恶意诋毁同行
6、不欺骗客户
7、不做私单
8、不准切单
9、不恶意挖人
10、中介机构之间按规定流程借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