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欠薪 胶州警方首次刑拘两名企业法人代表

2015-01-26 10:16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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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恶意欠薪,行为恶劣,不仅会面临行政处罚,拒不偿还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近日,胶州市公安局以恶意欠薪罪,分别将拖欠农民工工资20多万元和73万元的韩某和逄某刑事拘留。据悉,这是胶州市首次以恶意欠薪对拒不支付工资的当事人进行刑事拘留。

  24岁的韩某是张应镇某鞋业公司的法人代表,经营该公司数年的他自2014年2月份开始便以公司经营不善等为由拖欠公司26名工人工资。采访中,员工张先生告诉记者,他在这家公司工作了一年时间,每月工资3000余元,从去年2月份到10月份已被拖欠了近3万元工资。去年10月中旬,当张先生再次来到韩某公司讨要工资时,发现该公司已是人去楼空。此时,除了这26名员工20多万元的工资,韩某其他的债主也都找上门来催要欠款。“找不到老板,我们就一次次打电话催他,但11月 ,我们再次拨打老板电话的时候,他的电话已停机。”张先生告诉记者。眼看辛苦一年的血汗钱没有着落,无奈下,26名工人将韩某诉诸法律部门。1月 10日,胶州市人社局将这起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案移送至公安机关。民警在调查时发现,工人所说的法人代表并不是韩某,而是韩某的父亲韩某忠,原来,韩某为逃避支付工人工资,已于2014年9月份将法人代表更改为没有偿还能力的韩某忠。自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后,韩某更是藏匿得无影无踪。1月15日,警方将韩某列为网上逃犯。1月17日,韩某在网吧上网时被胶西派出所民警抓获。

  无独有偶,与韩某恶意欠薪案一同移送至公安机关的还有逄某的恶意欠薪案。记者了解到,逄某是胶西镇一家机械公司的法人代表,自2014年3月份开始,其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79名工人工资73万元。逄某到案后,对拖欠王某等人工资共计73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其辩称说因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工人工资。但警方通过调查,发现逄某完全有能力支付欠薪,其名下就有2辆高档轿车。1月17日,警方将逄某刑事拘留。

  对此,胶州警方表示,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此警方提醒,请尊重每个人的劳动,及时支付工人特别是农民工工资,切勿以身试法。 记者 匡雅慧 通讯员 赵敬美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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