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3月有望实施不动产登记 并颁发统一证书

2015-01-27 14:29   来源: 青岛晚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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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1月26日讯(记者 孟敏) 26日,记者从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将研究出台《山东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有条件的地区争取在今年3月1日起实现统一窗口受理,颁发统一不动产权利证书。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于3月1日起实施,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必须全力以赴。”26日,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刘俭朴在会上表示,要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与编制、财政等部门沟通,加快完成职责整合和机构建设,争取机构升格、人员配齐配强,做好工作衔接。

  “不动产登记是将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进行统一登记,实现登记机构、登记依据、登记簿证、信息平台‘四统一’。”省国土资源厅相关人士对不动产登记的概念解释说,国务院要求整合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土地登记职责。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王玉志此前解读说,当下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属不同部门,登记制度也不一样,产权交叉或冲突的问题比较突出,交易成本比较高,信息查询不方便,这些问题都要通过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来解决。通过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进一步明确不动产的归属,维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利益,提高市场交易的效率和安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26日,上述省国土资源厅人士告诉记者,不动产登记涉及到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林业、海洋、公安、民政、税务、工商、金融、审计、统计等各个部门,省里将不动产登记统一到国土资源一个部门,但市一级、区县一级如何处理还需要一点时间,等编制部门的方案出来后,一切都会明晰,各市县也会提速组建不动产登记相关科室。

  “我省将研究出台《山东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做好不动产登记的各项行政、技术准备工作,有条件的地区争取在今年3月1日起实现统一窗口受理,颁发统一不动产权利证书。”刘俭朴介绍说。

   [编辑: 江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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