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记者从市建管局了解到,2015年度,青岛市共有198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需办理延期。据介绍,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建筑施工企业,原则上应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90日)申报办理延期。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分为延期重新审查和正常延期两类,企业申请时需要交验所有证件、凭证原件,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其中七大类范围的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延期重新审查办理。
记者了解到,属于七大类范围的建筑施工企业,需要按照延期重新审查办理,分别是1.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2.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曾被暂扣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3.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受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3次以上(含3次)处罚、通报批评或有安全生产诚信不良记录的;4.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曾经定为不合格的;5.未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90日)申报延期的;6.上年度青岛市建筑市场信用考核等级为D级的企业;7.建设主管部门结合日常监管情况认为有必要重新审查的。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郭振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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