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29日讯(记者 张慧 通讯员 兰珊) 霸道司机驾车
闯红灯差点与他人汽车相撞,不但不认错还骂避险人并砸其车
砍伤人,近日,临沭县人民法院审结该案,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高某
有期徒刑二年。
26岁的高某在2014年8月6日21时许,酒后驾车行驶至县城某路口时,因闯红灯与曹某所驾车辆险些发生
碰撞,高某下车对曹某进行辱骂,并将曹某车辆前门砸瘪。高某见曹某报警,驾车到朋友王某(另案处理)处拿了一把砍刀,又驾车返回现场砍伤曹某后驾车逃离。经鉴定,曹某的伤情构成轻伤一级。同月27日警方将高某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高某持砍刀随意砍伤他人,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高某是初犯、偶犯、具有坦白情节、愿意积极赔偿被害人,决定对其从轻处罚。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