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选调125名毕业生到村任职 3月9日起报名

2015-02-01 08:17   来源: 青岛早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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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报讯 我省将选调1500名毕业生到村任职,其中青岛选调125人,选调人数与潍坊、菏泽并列第一。昨日,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山东省2015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报名时间为3月9日-13日。

  选调不限生源户籍

  据了解,此次全省共计划选调1500名。范围是全国普通高校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2015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生源,不限户籍。

  要求报名者年满18周岁(1997年1月1日以前出生)。2015年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4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5年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须为学生干部中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其中,“985”和“211”高校毕业生是中共党员 (含预备党员)即可报名。入党时间截至2015年1月31日。

  3月9日起开始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3月9日8:30-13日17:30,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sdbys.cn),如实填写、提交报考信息。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时间为3月10日8:30-16日17:30。资格复核通过人员于规定日每天7:00至20:00,登录报名网站,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进行报名确认,标准为每人80元。未按期缴费确认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记者从公告中了解到,3月29日上午,全省统一组织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重点测试报考人员政治理论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选调人员服务期满后,经考核考察,合格的录用为选调生;根据单位空编情况和工作需要,综合考虑其任职表现、学历专业等因素,合理安排相应单位和岗位。不合格的,不录用为选调生,解除选调合同。新录用选调生人员在国家行政编制限额内予以公务员登记,按照有关规定任职定级,执行定级工资待遇。其在村任职时间计算工龄、计入乡镇最低服务年限。

  青岛选调125名毕业生

  我省发布的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考手册显示,青岛市此次选调毕业生人数为125人。青岛对毕业生要求为本科生85人,硕士研究生40人。其他城市的选调人数分别为济南市100人、淄博市60人、枣庄市75人、东营市60人、烟台市100人、济宁市110人等。

  咨询电话:山东省选调工作办公室:0531-67800197,青岛市委组织部:0532-80899150。(记者 陈珂)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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