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很多市民都收到了这样一条短信“青岛市安全监管局、青岛市公安局提醒您:烟花爆竹要在合法销售点购买,在规定地点燃放。儿童燃放要有成人陪伴。2015年春节期间规定燃放时间是: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正月十五。”记者了解到,青岛市今年有百条道路纳入烟花爆竹销售的禁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和崂山区已经划出了禁售区域。
◎各区禁售道路及路段
市南区:禁售区域(重要区域和旅游景区):市政府周边(山东路、闽江路、南京路、香港中路合围区域),前海一线(东海中路、燕儿岛路以西香港中路、香港西路、文登路、莱阳路、龙口路、湖南路以南区域),八大关景区。
禁售路段(禁售区域之外的城市主干线,特色街区主要路段以及其他不宜销售烟花爆竹的路段):香港中路、山东路、延安三路、中山路、闽江路、闽江二路、闽江三路、云霄路、漳州一路、漳州二路、江西路以南燕儿岛路、南京路、福州路路段、大尧一路、大尧三路、逍遥二路、秀湛路、南京路以西延吉路路段、燕儿岛路与泰州路间宁夏路路段。
市北区:市北区特色街(昌乐路文化街、沈阳路电子街、北仲路体育街、台东三路步行街、利津路文具街、登州路啤酒街、婚纱街、德国风情街、世界旅舍、红酒坊)、福州北路、宁安路〔伊春路至合肥路(宁安路小学)〕、延吉路、伊春路、山东路(西吴路以南)、长春路、镇江路、镇江北路、镇宁立交桥周边路段、东西快速路、寿光路、宁海路、威海路(长春路至登州路段)、台东一路、台东六路、大名路、台东八路、辽宁路、乐陵路、胶州路、市场一路、热河路、无棣二路、临沂路、延安一路、莱芜二路、菜市二路、姜沟路、市场三路、芙蓉山路、芙蓉路、丰盛路、万寿路、劲松四路埠西村市场路段;嘉禾路和1路公交车总站、7路公交车总站及宣化路周边50米范围。
李沧区:李村河两侧、滨河路全路段禁止销售;京口路从青岛财经职业学校向东至夏庄路禁止销售;书院路从北方国贸至五星电器路段及南至滨河路区域内禁止销售。
崂山区:中韩街道办事处:深圳路、银川东路、仙霞岭路、云岭路、秦岭路路段。沙子口街道办事处:沙子口街道商业街及家德乐超市周边。王哥庄街道办事处:王哥庄集贸市场和东台集贸市场。北宅街道辖区内禁止销售烟花爆竹的区域:辖区内集市(东陈集市、周哥庄集市、毕家集市);滨海大道北宅段公路两侧(沟崖社区至隧道口);集中居住社区居民楼网点。高科园产业区。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刘旭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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