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0吨出口韩国大蒜遭退回 兰陵蒜农用法律维权

2015-02-03 08:51   来源: 大众日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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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代玲玲 报道

  本报济南2月2日讯 近日,临沂市兰陵县蒜农出口韩国的2200吨大蒜遭到退回一事引发广泛关注。今天记者获悉,这次大蒜退回事件直接导致兰陵县三四千户蒜农损失1000多万元。目前,兰陵县政府已向韩国驻青岛领事馆递交材料进行维权,并聘请了律师。省商务厅相关处室表示,将关注事态进一步发展。

  去年11月,韩国政府通过招标进口临沂兰陵县产的大蒜2200吨。中标后,蒜农根据标书要求进行备货,随后在经过收货方韩国农水产食品流通公社质检合格后,将大蒜发往韩国釜山港口。但货物到达港口后,韩国农管所以质量检测不合格为由,要求将货物返送回中国。

  作为涉事蒜农之一,兰陵金亿发蔬菜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宋家财告诉记者,考虑到货物在韩国釜山港口高额的储藏费用,在兰陵县政府的协调帮助下,当地银行向企业提供了一笔贷款,货物如今已返送回国。

  “到目前为止,通过内销的方式,我们大蒜卖了不到四分之一。”宋家财表示,由于大蒜价格一直是波动的,以后能卖个什么价还说不准,具体损失需要把钱收回来才能核算。

  针对此事,记者致电中国蔬菜流通协会,副秘书长陈明均表示,协会将充分发挥自身作用,积极帮助涉事蒜农维护合法权益。但目前仍处于了解情况阶段,包括具体合同的制定,韩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等,所以不好贸然作出判断。据悉,三位蒜农也将向中国蔬菜流通协会递交材料进行申诉。

半岛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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