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2015-2017年,
崂山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科学认识、主动适应、积极应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新常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实施“三治三规范”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为抓手(即治原煤散烧、治垃圾焚烧、治河道
污染,规范石子加工厂和洗砂厂、规范混凝土搅拌站、规范建筑施工防扬尘措施),整合全区各部门力量打好攻坚战,推动各项工作实现新突破,力争用三年时间,遏制辖区
大气和水环境质量恶化趋势,努力打造碧水蓝天、宜居幸福的城市环境。
一、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规范建筑施工管理 1.全面落实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实施建筑工地规范化管理。建筑工程、建筑拆除工程、市政工程等施工工地实行扬尘治理规范化达标管理,借鉴并推广施工扬尘防治“六个100%”(施工现场100%围蔽,工地路面100%硬地化,工地砂土不用时100%覆盖,拆除工程100%洒水降尘,出工地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长期裸土100%覆盖或绿化),对不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工地予以重罚。2015年,中韩片区全部工地实现规范化达标;2016年建成区范围内全部工地实现规范化达标;2017年,在巩固前两年规范整治的基础上,加大项目审批把关力度,全区所有工地达到扬尘防治“六个100%”要求,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工地不得审批,不得开工建设。
2.实施远程监控。在全区重点建筑工地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系统,与区城乡建设局联网,随时监控扬尘防治情况。学习先进城市地铁扬尘控制经验,要求新建地铁等工地配置工地雾炮装置用于扬尘污染防治。
3.试点工地细颗粒物在线监测。2015年,选定2家重点工地开展细颗粒物(PM2.5)在线监测联网监控试点。由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安装工地细颗粒物监测仪,实现扬尘污染防治全过程联网监管。2016年-2017在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广。
(二)整治居民燃煤污染 1.谋划居民燃煤污染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有关规定,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强化源头控制,加强燃煤面源污染防治。
2.在借鉴北京等地先进成熟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符合我区实际控制燃煤污染并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实施中心城区“无煤化”清洁能源改造及“减煤换煤”工程,由区财政对居民燃煤、高效炉具改造、煤改电设备等进行分摊补贴。
(三)规范建材行业扬尘治理
1. 禁止建设区域外的石子加工厂、洗砂场全面落实控制粉尘和噪声污染的“四全”环保措施,实施道路硬化,做到达标排放。通过定期、不定期检查抽查等形式,强化环境监管,禁建区内严防死灰复燃。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辖区石子加工厂和洗砂场、混凝土搅拌站规范化整治。
2.严把审批验收,源头控制污染。对新建石子加工厂、洗砂厂明确环保“7项规范”;依据产污环节和环评报告表要求,对商混搅拌站设立“5项规范”,从源头控制扬尘污染,促行业良性健康发展。
3. 开展扬尘污染防治星级达标创建活动。2015年其,在全区混凝土搅拌站、石子加工厂等建材行业组织开展扬尘污染防治星级达标创建活动,明确创建程序、评审标准与管理办法,对于达到扬尘控制各项环保要求的,授予由崂山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制作的“崂山区扬尘防治达标星级单位”标志牌,优先享受区政府资金支持、产品优先给予推荐等政策优惠。
(四)全面推进工业企业污染防治 1.实施2015年大气限期治理项目计划,加强对高科热力脱硝除尘、五啤除尘、汉河热电脱硝脱硫、东亿热电除尘、崂山玻璃脱硫项目督查力度,推动东亿热电、高科热力灰场、煤场全封闭项目及华鼎建材扬尘治理项目建设。督促第三热力有限公司开展脱硝治理项目技术调研,确保治理项目顺利完成。
2.淘汰燃煤锅炉。全部淘汰中韩片区内除集中供热锅炉外的所有燃煤锅炉,沙子口、王哥庄和北宅三街道辖区内,2吨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安装脱硫除尘设施,并做到稳定运行,确保达到《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第二时段标准(2015年1月1日执行)。
3.开展重点区域餐饮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对以空气监测子站为中心1公里范围内餐饮单位及中小学、医院单位食堂开展重点整治。由区财政拨付专项资金,对安装使用两级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的,给予改造资金50%的财政补贴,确保油烟排放浓度和油烟综合去除效率达到规定要求。2015年3月底前,落实财政补贴资金,年内整治单位通过验收。
4.开展加油站油气治理设施监督监测。规范加油站油气污染治理设施管理,严格监督检查,加大整改督查力度。由区财政补助,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每季度对辖区内加油站油气治理设施进行监督检测,杜绝油气在储存、销售环节造成环境污染。
(五)部门联动,严控城市扬尘污染 1.强化洒水抑尘,对主要道路进行洒水、高压冲洗,加大对空气监控子站周边重点道路区域洒水抑尘的频次和力度。定时非结冰日重点道路每天上午、下午各洒水2次,重点道路的车行道每周冲洗路面2次,次干道每周冲洗1次,重点道路人行道至少每3日冲洗1次;大风天气条件下(5级风以上),每天上午、下午各增加洒水1次,重点道路的车行道每天冲洗路面1次,重点道路的人行道至少每2日冲洗1次。
2.严厉查处露天垃圾焚烧,建立城管、环保、街道联防联控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建成区内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查处,环保部门对建成区外及工业厂区内部露天焚烧垃圾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各街道加强对基层社区教育培训,规范环境卫生工作流程,严禁焚烧垃圾落叶行为。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体居民环保意识,对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从根本上杜绝露天焚烧垃圾落叶现象。
3.强化城市道路及公共部位裸露土地绿化工作,及时对临时闲置土地和城乡结合部及城市近郊裸露地进行绿化覆盖。针对石老人生态旅游健身区护岸扩建工程,种植观赏类地被植物进行绿化或进行全覆盖,减少扬尘污染。(通讯员 叶庆春)
[编辑: 王泯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