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2月4日讯(记者 张同顺) 2月2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市教育局于2014年10月对各区市重点建设的
残疾儿童随班就读资源教室进行了检查验收。青岛金门路小学等37所学校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资源教室达到了要求。目前,青岛市已实现城区每个学区片、农村每个镇(街道办事处)至少重点建设一个随班就读资源教室的目标。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山东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要求,2016年底前,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学生8人以上(含8人)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要设置资源教室,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和康复设备,为残疾儿童少年提供个别化教育和康复训练。
本市将继续科学规划残疾儿童随班就读资源教室的建设进度,加大财政投入,改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条件。市内三区达到要求的学校有青岛金门路小学、青岛八大峡小学、青岛莱芜一路小学、青岛博文小学、青岛广饶路小学、山东省青岛第四十九中学、青岛王埠小学。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