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胶州市食药监局对31家单体
药店进行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其中11家需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据了解,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到2015年底,未通过认证的药店一律不得经营。截止到目前,胶州350家药店
药企中,已有2家批发企业、4家连锁企业总部、124家连锁门店、20家单体药店通过认证。
新规旨在加强药品监管
据了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3年6月1日起实行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简称药品GSP),与原规范相比,新修订的药品GSP有较大变化,提高了对企业经营质量管理的要求,增强了流通环节药品质量风险控制能力,是我国药品流通监管监管政策的一次较大调整。
“从2013年6月份开始,我们就开始部署认证工作,从2014年1月开始,批发及连锁总部、连锁门店开始认证,这部分由省食药监局和市食药监局来认证,从2014年10月份开始组织单体药店开始认证。”市食药监局药品监管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据介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是企业药品经营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准则。“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底,未通过认证的,一律不得经营。”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说。据介绍,药店药企经营必须同时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即药品GSP)。
两家批发企业通过认证
胶州市共有药品批发企业3家,连锁企业总部6家,连锁门店223家,单体药店118家,目前已通过认证的有批发企业2家,连锁企业总部4家,连锁门店124家,单体药店20家。“胶州的三大批发企业分别是海风、海森特和海基药业有限公司,目前通过认证的是海森特和海基药业。”胶州食药监局药品监管科的工作人员介绍。
据了解,通过认证的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和规范意识大大提高,为流通市场秩序规范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仍有部分企业认识不到位,达不到规范要求。“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未通过认证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淘汰落后企业,促进药品流通市场健康发展。”工作人员说。
11家药店需限期整改
据了解,新修订的药品GSP与之前比有较大变化,因此不少单体药店在认证时并未一下通过,而需要在限定时间内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发证。
“这次11家单体药店,多数卡在软件管理上,新的药品GSP出来后,要求药品经营的每个环节,比如何时购进、购进具体情况、在库管理情况、销售情况等所有操作记录都要在软件中保存。”市食药监局药品监管科的工作人员说。据介绍,这11家单体药店需要在限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如果还未通过,需要重新提交申请进行补审,而补审机会只有一次。“补审的时候还有个限期整改,再通不过就没有办法了。”
据介绍,此次修订强化了药品从购进、储存到销售的全过程管理。从本质上讲,规范与其他行业的各种质量管理体系一脉相承,讲究每个环节有相应的制度,每一步操作有标准的操作规程,经营的全过程都有完整的记录,涉及企业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 本报记者 刘静 本报通讯员 王培田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