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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英 去年6月以来,陕西省从严管理干部,记者从陕西省委组织部获悉,对1名瞒报个人有关事项的拟任县委书记人选,取消任职;对20名公示期间干部群众有反映的领导干部进行认真核查,确有问题的2人被取消任职,9人暂缓使用。(2月7日《华商报》) 这名拟任县委书记的官员,之所以会瞒报个人有关事项,应该说不外乎两个原因:一是把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当成了走过场,以糊弄、欺骗的态度向组织部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另一方面,或许是个人有关事项有“鬼”,比如说个人财产来路不明,不敢向组织部门如实报告。所以,凡是瞒报个人有关事项的官员,有关方面都应该深入调查其瞒报的原因,尤其是调查其财产来源是否合法,一旦财产来源不合法,不能只是取消任职,还应该予以依法处理。
众所周知,虽然官员有关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早就出台,但多年来由于“只填报不核实”,一些官员就会不如实填报或者隐瞒不报。但从去年开始,从中央到省市组织部门,都建立了抽查核实工作机制。可以说,发生在陕西省的这件事对各级官员具有警示价值,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不是纸老虎,如果官员再把这个制度当成摆设,用侥幸心理看待有关部门的抽查,很可能就会“栽跟头”。
当然,“因瞒报财产被取消任职”对各地有关部门也是一种提醒,即只有不断扩大抽查范围,只有对每个被抽查官员的个人事项进行深入调查,才能发现我们的干部队伍有多少瞒报官员,才能净化干部队伍。
另外,也提醒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配合组织部门抽查官员个人有关事项。陕西组织部门进行干部核查过程中,结合干部群众的举报,对相关官员核查以后依据规定给予取消任职或暂缓使用处理。也就是说,干部群众举报是发现官员瞒报的有效办法。
还有,“因瞒报财产被取消任职”这个例子也提醒有关方面加快完善我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一个完整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包括申报、调查审核、公开、监督、问责5个环节。而我国现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缺少最为关键的环节——公开,一旦公开官员财产,就能借助群众的力量监督,发现更多瞒报官员。这既需要地方政府严格按照5个环节来操作,也需要相关部门积极探索顶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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