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济南2月11日讯(记者贺辉)今天,济南交警支队公布了2014年济南市45名被终身禁驾者的名单。交警部门表示,对终身禁驾的认定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
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二种是酒驾醉驾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今天上午,济南交警支队车管所副所长徐莉宣读了2014年济南市被终身禁驾人员的名单,共45人。记者细数了一下,发现这45人中有42人是因交通肇事逃逸被终身禁驾,2人是因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另有1人因酒后造成重大事故。
自《道路交通安全法》2004年实施以来,终身禁驾被认为是惩治交通肇事逃逸的一大利器,一直受到社会的高度关注。有网友认为,如果被终身禁驾的人开车上路却难以处罚,这项法律就会形同虚设。
对此徐莉表示,交警部门对被终身禁驾者筑起两道防线:一是通过警用系统建立黑名单制度,使被终身禁驾者无法报名参加驾驶证考试;另外,交警部门会将被终身禁驾者的关联信息录入卡口系统,对其是否上路进行动态监控。
此外,有不少人对终身禁驾的构成条件存在误解,最典型的莫过于微信朋友圈中疯传的关于终身禁驾陷阱的段子。一段时间以来,微信朋友圈中疯传一旦与他人发生事故,事故没处理完对方就说“你可以走了”,这时千万不能走,因为对方一旦报警说肇事逃逸,会导致终身禁驾。
交警部门表示,如果明知道发生事故为了逃避责任驾车或者弃车逃逸,确实可以认定为逃逸。但是终身禁驾还要看造成的后果,造成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和酒驾或醉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这两种情形是终身禁驾。
交警部门建议广大驾驶员,一旦发生有争议的交通事故,最好录音录像,留存一定的证据,事故处理完毕后再离开现场,这样才能真正避免所谓的陷阱。
2014年济南市终身禁驾名单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