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2月28日消息 为进一步推进和深化政府
法律顾问工作,切实提高政府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日前,
市南区制定出台了《市南区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管理规定(试行)》,将区政府法律顾问的聘用、评价、考核纳入制度化轨道。
据介绍,《管理规定》首次以制度形式提出“库内选任为原则、库外聘用为例外”的要求,明确经济管理类、开发建设类、行政执法类、基层街道类4大聘用需求类别,由机关单位与人才库成员结合自身需求和服务意向进行沟通衔接和双向选择,目前已有区城市建设局等20余家单位从库内选任法律顾问。
《管理规定》明确法律顾问的主要工作职责和纪律要求,健全顾问自行回避等管理机制,强化责任意识和使命感,提升法律顾问人才库的整体工作质量。遵循责任意识和专业并重的原则,建立聘用单位日常考评、法制部门即时监督的考核体系,引入工作业绩10分评价制,根据评价结果对人才库成员实行动态调整,不断提高法律顾问服务区域发展的积极性,为全面建设宜业宜居幸福市南区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文 孙贴静
[编辑: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