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没有建房日期 市民查询日期被收20元

2015-03-03 09:45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半岛都市报3月2日讯(记者 刘玉凡) 2日上午,市民江先生致电本报新闻帮反映,自己的儿子不久前在市南区奉化路购买了一套二手房,由于房产证上没有建房日期,儿子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不料却被收了20元,这笔收费让江先生难以理解。

  据了解,房屋档案查询是二手房买卖中不可缺少的环节,其中建房日期尤为重要。“明明房产证上没有,为什么我们咨询还要收钱?”江先生说道。2日下午,记者致电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一位工作人员答复记者,根据物价局的相关文件,办理该业务时才收取每档次20元的费用。

  记者查询得知,青岛市物价局曾下发《转发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房屋档案利用收费问题的通知》,其中第一条明确规定:“出具产权产籍档案证明材料费(含查询费):个人每档次20元;单位每档次50元。执行国家限购政策,个人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需出具无房证明(含证明缴纳契税、办理银行贷款)的,每档次20元。”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刘晓明]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相关阅读

房产证 建房日期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