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全国统一信用代码制度 不诚信记录将难"潜水"

2015-03-06 07:04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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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依法保护企业和个人信息安全。”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这一内容,让全国人大代表宋心仿再一次体会到了人大代表的作用。自2008年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以来,他连续7年“死磕”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并逐渐看着梦想即将成为现实。

  “罚钱丢脸双管齐下”

  3月5日上午,李克强总理在做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到“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这一内容让坐在台下的全国人大代表、山东东营市蜜蜂研究所所长宋心仿十分激动。他清楚地记得当年第一次提出这方面的建议时,有人曾评价说“题目虽好,不可能办到”。

  宋心仿倔脾气上来了,回复对方,“好事只要你想办,没有办不到!”6年时间过去,这位倔强的山东汉子见证了建议写进政府工作报告。

  这条建议源于宋心仿对身边一些社会现象的思考。

  比如,闯红灯的现象为何屡禁不止?“一次罚他100、200元就完了,不解决问题。就算一年闯20次红灯,才罚4000块钱。那些老板一年能赚几百万元,他还在乎这点儿吗?”

  比如,为何总有一些年轻人打骂老人?“现在很少有人去管这种闲事。就算是管,也是从道义上说说,情节不构成犯罪就没人去追究。”

  还有他的老本行。蜂农们打假呼声很高,掺了糖浆的蜂蜜在市场上为何总是出现?“我是养蜂行业的带头人,为这事儿没少生气。找的部门也很多、参与的打假活动也很多。想办法找工商局去配合,花钱去质监局检测,人家一跑了之,换一个地方继续造假。”

  “失信者赚便宜得实惠,诚实守信者成本过高。”说起这些,宋心仿一脸无奈。

  他觉得,或许可以通过人大代表的身份做些什么。他带着这些问题向智者讨教,也查阅了大量的国内外资料,最终找到了一条路径—— 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号码,让每个人、每个单位都有一个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将其奖励及违规、失信、受惩等情况全收录于该数据库里。

  “有些脸皮厚的失信者不怕他人指责,却害怕处罚;有些有钱挥金如土不怕罚款的,却有可能顾及面子。”在宋心仿看来,把罚款和丢脸结合到一起,必要时,将失信者的失信行为记录公众于世,或许能够起到惩戒作用。

  初步确定了建议的方向,他又多次到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和基层村镇,与干部和群众座谈交流,更加笃定了自己的想法。

  这个看似“高大上“的建议其实很贴近民生。失信问题,假冒伪劣产品、老板跑路、商业欺诈、逃债骗贷、食品问题、虚假报表、价格陷阱、收款难、融资难等等……在交流中,宋心仿发现,几乎每个人都遇到过失信的危害。虽然对其深恶痛绝,却也没有办法。

  2008年春节假期,宋心仿闭门谢客,用三天时间写成了相关建议,并提交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

  我的工作方法就是“追”

  在这个题为“建立公民信用号码保障制度 加速推进全民信用体系建设”的建议中,宋心仿提出,应尽快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在他的设想中,社会信用代码既包括个人信用代码,也包括企业信用代码。个人信用代码从18岁开始建档,关联一生,就业、升职、结婚、工作调动都可以看。这种代码还是动态的,一定时期内可以失效。

  这个建议提交后,被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为3642号建议,交由中国人民银行办理。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代行全国信用建设职权。“中国人民银行收到建议后,高度重视,很快就与我电话联系,对我的建议内容给予高度评价。”宋心仿回忆,2008年5月初,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负责同志专程到山东东营市登门向他征求意见,同时进行深入调研、座谈。

  “紧接着,中国人民银行以银函〔2008〕275文形式对我的建议作了正式答复。”宋心仿告诉记者,该回复对建议的评价是“意见提得客观准确,建议提得非常适用,很有指导意义”,并提到“将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全力推进公民信用号码制度建设”。

  这一度让宋心仿看到了希望。“我原本的想法是这个制度能在三两年就能建立起来。”但他一提就是多年。2009年~2012年的4年里,针对建立和推进全民信用号码制度建设,他先后又提出了《关于强化信用体系建设 加速推进信用代码制度的建议》、《尽快制颁〈征信业管理条例〉等相关内容的建议。“我的工作方法就是‘追’。我知道,一个好事儿提出来不一定能马上实行,你得不间断地追下去。”宋心仿说。

  最大困难是打破信息垄断

  当然,宋心仿也并非一个人在“战斗”。

  早在2000年,时任全国政协委员、海南省工商联原会长童石军领衔,11名委员联名递交提案《关于建立国家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议》。之后,上海作为试点,启动了建立社会征信体系的工作。

  学界也一直在呼吁社会信用号码制度。著名反腐问题专家、湖南商学院副院长王明高教授就是其中之一。此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他表示,建立统一的公民信用保障号码也是堵塞腐败分子处理非法所得的两大途径之一。

  但是,宋心仿逐渐发现,这是一个庞大的工程。“最大困难还是在于信息垄断。”在和相关部门打交道的过程中,宋心仿了解到,当前全国各行业、各部门利用公用通信网络组建的全国性信息应用系统已达到187个,比如工商系统的注册数据库、工商年检数据库、工业企业普查资料数据库,法院的诉讼数据库等。这些行业数据库由相关部门各自建立,独立管理,垄断使用。如何打破信息封锁和垄断,实现信息共享,是一道难题。

  突破性的进展是在2013年“两会”期间,“建立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被写进了国务院公布的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这让宋心仿又一次看到了希望。在山东代表团分组审议时,难掩激动的他申请第一个发言。“深感代表尽心履职一定能够取得实效。”

  个人隐私和信用记录需界定

  此后,社会信用代码制度被提上日程。2014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并要求制定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采集和分类管理标准,逐步消除“信息孤岛”。

  同年3月5日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共享,推动建立自然人、法人统一代码,对违背市场竞争原则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

  数年来,也有越来越多的代表和委员加入到呼吁建立统一的社会实现信息共享的队伍中。2014年,全国政协委员、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红宇分析指出,重建诚信已迫在眉睫。目前银行等领域内虽有各自信用体系建设及黑名单列表,但由于信息无法共享,形成“信息孤岛”,外界很难获取,结果导致“失信者”违法成本较低。

  在这一片热闹声中,之前的经历也让宋心仿开始学着冷静思考:制度的建立不是一朝一夕之事。

  “哪些信息该录入、哪些不该录入、怎么录入、谁来录入应该有个详细的界定。查阅也得通过一定程序,不能随便查阅,包括哪些东西可以查阅、谁来查阅,如何界定个人信息和隐私权,都需要国家立法来界定。比如婚外情、包二奶的,这是隐私还是不信用?”宋心仿说。

  他说,今年他依然会提这方面的建议。他依然保持着那副急脾气——“2013年以来,雷声大,雨点小。现在还是有些缓慢,还得‘追下去’。”特派记者 朱艳丽(本报北京3月5日电)

  



  蜂农们打假呼声很高,掺了糖浆的蜂蜜在市场上为何总是出现?我是养蜂行业的带头人,为这事儿没少生气。找的部门也很多、参与的打假活动也很多。想办法找工商局去配合,花钱去质监局检测,人家一跑了之,换一个地方继续造假。

  失信者赚便宜得实惠,诚实守信者成本过高。

  有些脸皮厚的失信者不怕他人指责,却害怕处罚;有些有钱挥金如土不怕罚款的,却有可能顾及面子。

  我的工作方法就是"追"。我知道,一个好事儿提出来不一定能马上实行,你得不间断地追下去。

  哪些信息该录入、哪些不该录入、怎么录入、谁来录入应该有个详细的界定。查阅也得通过一定程序,不能随便查阅,包括哪些东西可以查阅、谁来查阅,如何界定个人信息和隐私权,都需要国家立法来界定。比如婚外情、包二奶的,这是隐私还是不信用?

  --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东营市蜜蜂研究所所长宋心仿

  ■关注

  如果失信风险有多大?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依法保护企业和个人信息安全。建立公民信用代码之后,如果失信风险有多大?公民信用代码对于企业的信用是否有约束力?

  不守信就“寸步难行”

  据悉,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立后,我国每个公民一生都将拥有唯一一个信用代码—— 作为衡量个人诚信的“尺码”被广泛运用到其生活工作中。

  此外企业也将有一个唯一的“身份证明”,包括企业及其法人的种种信息,这将成为衡量企业“品行”的重要标准。

  “公民信用代码有两套,一是以公民身份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代码,二是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日前,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北京大学中国信用研究中心主任章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

  即将实行的公民信用代码对个人和企业的约束力将非常强。对个人来说,在实行公民信用代码制度之后,生活层面、经济活动层面,甚至亲代和子代之间的行为都会在信用上产生相互关联。不守信就要面临“寸步难行”的困境,在金融贷款、招投标、就业等领域中受到应有的惩罚,而一张好的信用记录单在将来也会越来越“值钱”,正所谓“守信得利,失信受罚”。

  一处违信,无法逃脱

  公民信用代码对企业的约束可以概括为“一处违信,无法逃脱”。

  “公民信用代码涵盖企业法人在整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注册的所有企业的工商登记信息,如果法人违信,可以通过代码生成企业的组织机构图,这样就可以对法人运行和经营的所有企业一目了然。”章政认为,在这样的制度之下,企业法人在一地违信违法,在异地重起炉灶逃脱责任的现象将无处遁形。

  章政介绍,目前,我国公民信用代码收集的信息比西方国家范围宽,内容多。这是因为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尚未成熟,有些社会行为和公共行为本应是公民履约和守纪的基本要求,严格来说不应该作为标准的信用记录被纳入到失信记录中,但在中国“法不责众”和“习惯成自然”的社会心理之下,慢慢形成了“无信”的社会风气。

  “对于哪些内容应该纳入公民信用代码制度没有统一标准,它是根据社会服务、社会管理、社会环境治理的需要而变化的。”章政说道。

  据《中国科学报》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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