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雪松 通讯员 李阿欣) 近日,
平度法院审结一起四少年抢劫案件,以抢劫罪判处刘某、崔某、张某、梁某四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二年,缓刑二年至三年,并处以相应的罚金。
据了解,2014年5月,王某通过网上聊天认识了崔某,二人在网上谈及发生一次性关系500元,包养一个月3000元等内容。崔某的男朋友刘某发现后欲报复王某,遂与崔某、张某及梁某商量,由崔某将王某约出,趁机教训王某并抢王某身上的财物。
2014年8月的一天,刘某纠集崔某等,由崔某将王某约至平度市某加油站处,崔某假意顺从,坐上王某的摩托车向西骑行,刘某、张某等骑摩托车随后追上将其拦下,持电棍、弹簧刀威胁王某将其带到路北一玉米地处,逼迫王某写下一张8万元欠条,并抢走王某随身携带的人民币220元。王某逃离后报案,四人当天被抓获。因四人均未满十八周岁,且归案后亦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法院依法从轻处罚。
庭审时崔某泪流满面:“我当时上网就是觉得好玩、刺激,就是闲着没事找个人随便聊聊,没想真跟王某开房,也没想抢他钱,不知道事情最后会发展到这个地步……”
法官提醒:网络时代,鱼龙混杂,青少年朋友上网时一定要端正心态,抵得住诱惑,健康上网。遇到违法事件,要向有关部门举报,寻求正当途径解决,千万不能以恶制恶,使自己陷入违法境地。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王泯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