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315住房答疑:没有青岛户口也可申请保障房

2015-03-11 17:46   来源: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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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3月11日消息 自半岛网“您的问题,我们在意!”——315房产咨询平台开通以来,广大市民和网友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参与提问,半岛网汇总近日来网友提问较多的热点以及典型案例,咨询相关部门和专家后,予以答复。

  1、市民: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哪个好?

  半岛网房产:经向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咨询,我们了解到,从性质上来说,经济适用房是产权型住房,如果市民手中有一定的资金支持,可以优先选择购买;如果资金情况暂时比较紧张,可以先选择申请租赁公租房,租赁期满5年后,再通过申请,购买公租房的产权。

  不过,2014年8月份,青岛市出台的《关于推进我市保障性住房并轨的实施意见》规定,今后,青岛市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公租房及廉租房的申请方式将由分类申请调整为统一申请,即大家今后将统一申请公租房一种房源,申请人均月收入调至2936元。今后在租住公租房的过程中,将实施差别化租金,最低档每月租金仅为30元。

  2、市民:我大学毕业来青岛工作,到现在已经9年了。因为房价过高,一直未能买上房,目前夫妻一方的户口一直未能迁入青岛,所以也不具备申请保障房的资格。现在孩子已经出生了,家里开销很大,加上房租的价格日益上涨,我们不知道应该怎么办?政府有没有什么政策是考虑我们这类群体的?

  半岛网房产:经向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咨询,我们了解到,按照青岛市的规定,青岛市区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也可以申请公租房,申请条件为:1.应在公安机关连续办理市区范围内暂住登记1年以上;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3.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在我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 4.在青岛市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具体申请时,需要申请人通过所在单位向其单位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机构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无问题可结合房源情况实施配租。

  另外,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市民的这种情况,还可以申请购买白沙湾的人才公寓,目前该房源的均价为5050元/平方米。

  3、市民:市北区德平路、上海路、武城路等老旧房屋(二层木楼)何时才能拆迁?

  半岛网房产:经联系市北区拆迁办,我们了解到,青岛市之前制定了5年(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计划,德平路、上海路、武城路以及周边的筒子楼均列入改造范围。由于片区比较大,将实施分批次开发,今年将率先启动其中一部分,但具体的拆迁部分仍在论证中。请市民耐心等待。

  4、市民:我在北京工作,现在想回青岛买房,但目前公积金不能异地互贷,只能购房后再凭合同提取,不方便也不划算。不知道青岛和一线城市的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互认互贷?

  半岛网房产:经联系青岛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我们了解到,2014年,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联合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推进异地贷款业务。目前,青岛市已将这项工作纳入重点工作范围,积极调研和推进异地互认互贷。

  5、市民:我在城阳区千禧国际村喜山购买了一套联排别墅。当时楼盘的宣传单页上画着,在别墅的南侧有一个庭院,但2014年底交房时,我发现,这个庭院的面积大大缩水,很大一部分变成了小区内的马路。目前我们几名业主都拒绝收房,请问开发商是否应该有所赔偿?

  半岛网房产:经调查,我们了解到,该楼盘的宣传单页上,在别墅南侧确实画有一个较大的庭院,里面还带有绿化,但并未标注庭院的具体尺寸,而该市民的购房合同中,也并未就该庭院有相关的约定。

  对此,山东颐衡律师事务所律师丛伟认为,开发商在宣传单页中画有庭院,最后没有兑现,本身是一种虚假宣传。但因为在业主的购房合同中和宣传单页中都没有就庭院大小进行具体约定,所以实践中难以确切追究开发商的相关赔偿责任。

  文 江海峰

   [编辑: 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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