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在工作报告中直面冤假错案,分别用“深刻反省”“深感自责”来总结冤案纠错工作。记者对2014年备受关注的三起重大
错案疑案—— 呼格案、于英生案、
聂树斌案等的后续处理进行了追踪。代表委员认为,问责司法正义失守的根源,才是避免冤假错案的关键。
呼格案 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毅峰说,依法宣告呼格吉勒图无罪后,自治区立即成立了办案小组,对原办案人员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了调查取证。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按程序进行,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一定会依法严肃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向人大做报告时也表示,对呼格案“目前正在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办案人员的责任”。
于英生案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说,目前,公检法内部调查程序都正在进行。其中,“于英生案造成的原因是存在刑讯逼供,公安源头肯定要追责,并且公安的源头还存在着一些关键证据没有提交的问题,这直接影响了检察院和法院的起诉判决。”与此同时,案件在起诉和审判过程中,检察院和法院也都发现存有疑点。在追责上,既要看是否存在司法理念的问题,也要看办案过程中是否有枉法裁判的违法违纪行为。
“于英生案追责尚无明确的期限,但每个部门都要抓紧,因为当事人在等,社会公众也在等,不能无限期拖延。”薛江武说。
聂树斌案 2014年12月,最高法指令山东省高院复查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案。山东高院5名法官组成合议庭复查此案。聂树斌案已经交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查两个多月。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委政法委书记才利民透露,复查结果“两会后将见分晓”。
此前,合议庭已会见聂树斌母亲张焕枝委托的代理律师,并同意了律师查阅、复制案卷的申请。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白泉民两会上也再次向媒体表示,山东高院会保障律师阅卷权,在该案复查结束前,一定会安排律师阅卷。
据新华社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