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广告拆除一个,城市就少了一份"视觉污染"。
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看见门店玻璃上张贴着本店的物价信息,或者远远望去,带有商店标志的霓虹灯,但这些往往都是不符合规定的违章广告。3月17日,城阳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对康城路和德阳路“视觉污染”进行了整治,共拆除违规设置霓虹灯广告牌52块,清理网点玻璃门、橱窗乱贴乱画280处,拆除墙体广告牌80块,拆除违设电子显示屏110块,并对300余家商店门前乱摆乱放行为进行了规范整改。
对300家店面进行规范
3月17日,记者跟随城阳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对城阳区康城路、德阳路的户外广告等问题进行了排查。共拆除违规设置霓虹灯广告牌52块,清理网点玻璃门、橱窗乱贴乱画280处,拆除墙体广告牌80块,拆除违设电子显示屏110块,并对300余家商店门前乱摆乱放行为进行了规范整改。城阳街道中队组织对荟城路违设灯杆旗共拆除80余面,流亭街道中队对双元路违设灯杆旗拆除110余处,其余直属中队拆除城区违设广告牌4处,面积30多平方米。
据了解,本次整治内容包括未经审批设置的户外广告。主要包括:楼顶广告、墙体广告、指示(标识)牌、灯杆道旗、落地板式广告、幡旗广告、围挡广告、电子显示屏、灯箱等;未经审批设置的门头牌匾。主要包括:未经审批设置的新建网点门头牌匾、“一店两招”门头牌匾、擅自更换已整治门头牌匾等;未经审批设置的巨幅、拱门等临时性广告;虽经审批但逾期未办理续期手续或到期未自行拆除的户外广告;虽经审批,但画面破损、残缺、不洁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户外广告。
先教育,后治理
“本次行动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管理,巩固‘视觉污染’整治成果。”城市管理执法局的工作人员介绍说,由于前期做了比较多的工作,因此本次的整治活动开展起来也相对较为容易。城管局的工作人员介绍说,前期各中队按照分工,对责任范围内各类户外广告进行全面详细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并力求详实、客观、全面。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要安排人员逐一上门做工作,加强相关法律规范的宣传教育,督促业主自行整改。
“我们根据前期的排查摸底情况,各中队都制定了详细的整治计划。”城管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整治计划具体到每条路、每个点位,并安排了具体的完成时间。在整治过程中坚持“教育在先,查处在后,因地制宜,综合施策”的办法,区分不同情况,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实施整治。组织实施拆除时,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集中拆除现场拍照取证、安全等有关工作,保证拆除工作顺利进行。“未来我们将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巡查、抽查方式,检查专项整治落实情况,并及时予以通报。”城管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检查结果纳入到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各中队将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整治资料,建立好整治台账,完善网格化和长效管理机制,提高户外广告管理水平。
违规楼梯广告也将消除
在查处的过程中,不少门店的老板都认为查处是有必要的。“我们并不反对查处整治,但是我担心的是不能公平对待,只要是公平查处 治理,我们一定全力配合。”某店老板黄先生说。城管局的工作人员介绍,本次查处主要是根据《青岛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青岛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严格清理整治非法设置的户外广告,对所有不符合规定的广告一视同仁,做好宣传工作后进行全面整治。
“下一步,在街道上的工作人员也都开展起来,将对城阳区内的不符合规定的违规广告我们都会进行依法查处。”城管局的工作人员称,这段时间城管局自己购置设备,对路面的广告进行了清除,而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楼梯广告也将在近期请专业工作人员进行清除。
文/图记者 程群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