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代玲玲 报道
本报威海讯 日前,威海海关办理辖区首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选择性征收关税”业务,为威海出口加工区内两家企业内销的氢气、冲压模具办结审征手续,按对应进口料件征收税款2383元,标志着上海自贸区“内销选择性征税”政策成功复制推广。
据悉,该制度实施后,设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企业生产、加工并销往内地的货物,可由企业自主申请,对该内销货物按制成品或按其对应进口料件征收关税。如首例测试的两家企业货物,其中液化空气(威海)有限公司出区内销的价值7854元的138.60千克氢气按料件缴纳关税120.67元,降幅为72%,总计征收税款1476.36元,综合税负下降20%;威海东夏电子模具有限公司出区内销的价值4900元的1套冲压模具按料件缴纳关税62.46元,降幅为84%,总计征收税款907元,综合税负下降30%。
此项政策的推广实施有利于区内企业进一步整合生产资源、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增强区内企业竞争优势,助力企业拓展内销市场。下一步,威海海关将在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流程的基础上,尽快全面推开。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