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3月24日讯(记者 张同顺) 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经省政府同意,自2015年1月1日起,我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85元。目前,青岛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10元,高于全省水平。
记者了解到,为保障城乡居民老年基本生活,青岛市从2010年开始启动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当年首先在青岛原市内四区及城阳区、即墨市试点,2011年覆盖全市。截止到2014年底,全市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共300万,领取居民养老金的人数94.5万。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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