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3月26日讯(记者 周晓荷 通讯员 王绪娇) 市内三区的山头公园、山林;崂山区辖区内的山林都属于一级火险区,携带火种进山一经发现都要处罚……3月26日,青岛市林业局副局长高愈琛做客网络问政,就“森林防火与林业执法”等方面的问题与网友交流。
高愈琛介绍,全市森林火险区划分为三级。“市内三区的山头公园、山林;崂山区辖区内的山林;城阳区夏庄街道、惜福镇街道辖区内的山林;黄岛区辖区内的山林,都是一级火险区。”他说,胶南市大珠山、小珠山、藏马山等;即墨市豹山、峙山等;平度市大泽山、茶山、青山等;胶州市洋河镇所辖山林;莱西市大青山;全市沿海基干林带等也是一级火险区。
上述山域未包括的森林公园、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和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及保护区内的林地。二级火险区则是除一级火险区外的所有市郊山林,铁路、国道、省道、旅游干线、高速公路和河流两侧的林带,面积一公顷以上的用材林。“目前,本市的山林全部属于森林火险区。”高愈琛说。根据相关规定,关键节点所有一级森林火险区实行24小时昼夜巡逻管护。
“山林是大家的,可是我周末和家人想要进山游玩的时候被护林员挡住了,说是封山防火不让进,凭什么?”面对网友提问,高愈琛回应说,依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在森林高火险区野外用火的通告》,自每年的2月1日至5月10日,是全市的森林高火险期,森林高火险期内,所有一级森林火险区的山林、森林公园、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的林地实行封闭管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进入。
“据历年数据统计,本市70%以上的森林火灾发生在清明期间。”高愈琛说,“对于不听劝阻执意携带火种进山或林内用火的,不管是否引发火灾,都要依法进行处罚,一旦引起森林火灾造成较大损失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森林防火进入攻坚战。相关部门已经安排5000余名护林员在各山口、路口、林口、村口以及坟地、公墓进行巡守看护,主要进山口拉起警戒线,安装了提示器,重要卡口部署了“天眼”监控。在水灭火能力上,“我们开展了水灭火工程项目,崂山区、城阳区建成了60余个防扑火水源地,大大提高了水灭火的能力建设。”高愈琛说,相关部门还购置了森林消防专用车,提高水源的动态运输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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