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食药监局公布去年十大食品药品违法案例

2015-04-02 10:09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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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记者 朱红苇) 3月31日,日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12331主题宣传日活动,并公布了2014年日照市十大典型案例。据了解,2014年,全市共接收“四品一械”投诉举报928件。其中,食品类投诉举报716件,占总量的77.16%,药品类129件,占总量的13.90%,保健食品类46件,占总量的4.96%,化妆品类23件,占总量2.48的%,医疗器械类14件,占总量的1.50%。

  从接收渠道看,全市受理的投诉举报中,电话接收463件,占总量的67.99%;信件接收156件,占总量的22.91%;网络接收7件,占总量的1.03%;走访接收6件,占总量的0.88%;短信接收1件,占总量的0.14%;其他途径接收48件,占总量的7.05%。

  从产品类别看,全年全市受理占第一位的是食品,共562件,占总量的82.53%;药品居第二位,共68件,占总量的9.99%;保健食品居第三位,共25件,占总量的3.67%;化妆品受理14件,占总量的2.06%;医疗器械受理12件,占总量的1.76%。

  对一年来投诉举报情况汇总分析来看,食品环节投诉问题集中在:销售的产品标签标识不符合国家标准,购买的食品、饮料过期变质等(流通环节);无证生产、卫生条件差(生产环节);食品不新鲜、就餐吃出异物、食物变质、餐后出现呕吐、腹泻不良反应症状等(消费环节)。

  药品环节主要集中在:网购药品质量有问题;服用某药品后出现身体不适,或者服用后效果不明显,怀疑假药等。保健食品投诉主要为:听信虚假宣传,花大价钱购买保健食品上当后要求退还,找不到当事人,请监管部门给予调查;保健食品的购买对象为无明确辨别能力的老年人,子女劝导不力,请求监管部门予以查处等。医疗器械主要集中在使用效果不佳,怀疑假劣产品等。

  2014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5676人次,检查单位6280个。接收投诉举报928件,同比增长3倍多,涉案货值890多万元,是2013年的10倍;罚没款、没收物品共计478万元,同比增长41%。移交其他机关处理案件23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15件,上报省局大案要案12件。市食药监局现将其中十件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

  违反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案

  2014年4月,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查处了某水产有限公司违反食品安全标准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案。现场查获成品墨鱼丝400箱(5kg/箱)、山梨糖醇80袋。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四条第二款规定,没收违法所得0.17万元,罚款31.62万元。

  案例二:

  某公司经营不符合法定要求保健食品案

  2014年5月,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在公安部门配合下查处了某商贸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法定要求保健食品案。现场查获保健食品37瓶,涉案货值0.66万元。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罚款10万元。

  案例三:

  未经许可从事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桶装饮用水生产经营案

  2014年11月,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公安部门配合下查获了李某无证生产销售桶装饮用水案,涉案货值40余万元。案件随后依法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案例四:

  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案、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2014年12月,东港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公安部门配合下查获了周某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自2013年起周某等人使用貉子肉添加食用胶、狗肉香精等制作假冒“狗肉冻”进行销售,涉案货值10余万元。案件依法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案例五:

  无证从事食品生产案

  2014年12月,日照市岚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朱某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预包装食品海螺肉案进行了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罚款2万元。

  案例六:

  王某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案

  2014年4月,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查处了王某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中心供氧系统、吸引系统等第二类医疗器械案,涉案货值140余万元。依法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案例七:

  “5·19”重大销售假药案

  2014年5月,东港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公安部门配合下查获了孙某、王某等销售“复方通痹胶囊”假药案,现场查获“复方通痹胶囊”等10个品种12个批次的假药,涉案货值60余万元。依法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案例八:

  刘某无证经营药品案

  2014年9月,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在公安部门配合下查获了刘某无证经营药品案。现场查获“骨疏康颗粒”药品及其它药品共计12300余盒,涉案货值500余万元,违法所得150余万元。依法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案例九:

  刘某销售假药案

  2014年9月,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在公安部门配合下查获了刘某销售假药案。现场查获标识为香港某药厂生产的“海狗丸”、“保胃丹”、“活络油”等假药共计18种45盒,涉案货值0.2余万元。案件依法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案例十:

  解某销售假药案

  2014年12月,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在公安部门配合下,查获了解某销售假药案。现场查获标识为“万艾可”枸橼酸西地那非、“天然伟哥”等假药19个品种,涉案货值1万余元。依法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记者 朱红苇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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