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林区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者将面临行政拘留的处罚。
本报讯(记者 张涛) 目前城阳林地面积23.4万亩,林木覆盖率达39.2%。近几年,因野外非法用火导致的森林火灾呈上升趋势,其中因上坟祭祀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占90%以上,严重威胁着森林资源和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此前,城阳区发布《关于倡导文明祭祀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倡导文明祭祀、禁止野外用火,对在林区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者,非公职人员一律依法予以经济处罚或按《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拘留。
每年11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为全区森林防火期,“森林防火期期间,严禁在林区内及林缘周边上坟烧纸、燃放烟花鞭炮、点香烛、吸烟、野炊、烧荒、爆破与勘查作业等一切易引发森林火灾的野外用火行为。”城阳区林业局工作人员说,近几年,因野外非法用火导致的森林火灾呈上升趋势,其中因上坟祭祀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占90% 以上,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城阳区特发布倡导文明祭祀、禁止野外用火有关事项通告。
据了解,清明节就要到了,城阳倡导全区广大居民及回乡祭祀人员采取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网上祭奠等文明健康的祭祀方式,摈弃烧纸祭奠旧俗,推进文明祭祀,弘扬社会新风。采取烧纸祭奠方式的居民,应自觉到社区指定的墓区祭祀焚烧处焚烧,确保林区安全。
“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区党员干部要做倡导文明祭祀禁止野外用火的带头人,并主动做好亲朋好友的思想工作,发挥保护森林生态资源、创建和谐生态城阳的模范带头作用。”通告中表示,各街道、各社区必须在墓地集中区域建设祭祀焚烧处,对现有坟头以及死亡居民丧葬和忌日做好登记,组织护林员和有关工作人员在传统祭祀节日,对林区和林缘地带墓地进行严密监管,对违反本通告的各类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并于每年的农历“十一”以前将散落在林区内的坟头及周边30~50米范围内的杂草彻底清理完毕。
防火期内,对野外违规用火者坚决执行“四个一律”,即:对在林区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者,非公职人员一律依法予以经济处罚或按《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拘留;公职人员一律开除公职;在场不加制止的领导一律撤职;野外用火引起森林火灾的,无论成灾与否,一律严厉查办。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