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某某家栽种的杨树,灌溉主要靠田某家的小水库,两家之前就因各种琐事闹得不愉快,加上干旱水库存水量偏低,田某就没有同意邵某某使用水库水,这激怒了邵某某。为了打击报复田某的行为,邵某某在凌晨放火烧了田某承包的20余亩山林。3月31日,邵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半夜山林起火是意外还是人为?
3月28日凌晨1时许,沂水县杨庄镇北黑山突发山林火灾。当地派出所、林业站等部门组织力量进行扑救,最终控制住山火的蔓延趋势,将其扑灭。然而,深更半夜突然的山火,到底是意外还是人为?杨庄派出所民警着手展开调查工作。
首先,民警对最早发现火情和上山救火的11名人员进行了详细询问。“我当天凌晨了还没有睡着,又听见外面狗叫,起来一看,西边的山头起火了。”护林老人说,他最先发现山林失火,就赶紧给山林承包者田某打电话。
按照护林老人的描述,当时着火点就在山顶西边的一处山地。随后,民警又通过救火村民及林业防火队员描述比对,最终经过交叉锁定,基本确定了着火点在山顶南面一处林地,着火时间为凌晨1时左右。最终,火势在民警与防火队员的共同努力下被扑灭,田某家栽植6年的松林过火面积20余亩,损失暂时无法估量。
通过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着火点附近距离农田、坟地均比较远,基本排除了因烧地堰及上坟引发火灾的可能性。最终,通过大量现场勘查及调查摸排,民警经过分析,将案件定性为放火案立案侦查。
排查78名村民终于获得线索
针对放火案件现场几乎没有任何线索的情况,专案组将侦查重点放在了山林承包者、村民间有重大矛盾及受过打击处理的刑事犯罪嫌疑人员等7人身上,并在山林附近的两个村庄开展走村串户的调查摸排活动。
“我不在家,你们别来了。”“我这正忙着呢,明天再说吧。”“我啥都不知道,别问我了。”面对民警的询问,一些村民害怕得罪人,都表示自己什么都不清楚。经过一天的摸排,案情也没有什么有效进展。
为了调动群众积极性,民警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后来经过连续三天摸底排查,民警了解到一条重要线索:事发当晚,有一村民起夜时发现,本村邵某某一人打着手电筒从北边回来。至此,这是民警走访到第78人时获取到的唯一有价值的线索。
回答前后矛盾露出马脚
3月31日,民警分两批再次进行了针对性排查。“那天晚上我老公出去救火了。”第一拨民警询问时,邵某某妻子信誓旦旦地说道。可是当第二拨民警询问时,得到的回答是:“我老公在家里呢,没出门。”民警发现,此次询问的结果与前次矛盾,结合摸排出来的线索,民警立刻顺藤摸瓜,针对邵某某展开调查。
当天下午,民警将邵某某传唤至杨庄派出所。经过民警政策攻心,邵某某主动交代了自己28日凌晨为了泄私愤放火烧山的犯罪事实。
原来,邵某某在山脚下有几分薄地紧靠山林,种庄稼受山林影响收入不高,去年栽植了杨树,浇水主要靠山林承包者田某的小水库。由于天旱水库存水量减少,田某不让邵某某用水,邵某某一直怀恨在心。前几天,邵某某上山时,发现自家的杨树被人剥了皮,就怀疑是田某所为,心里越想越堵得慌。
邵某某想到田某承包了山林,就想着烧田某一点山林,让他也尝尝滋味。于是,邵某某在28日凌晨,抄小路上山,在一处荒草茂盛处点火,火势越来越大,最终难以控制。“我当时就是一时气愤,想弄点火累累他们。”面对民警的审问,邵某某后悔不已。至此,沂水县杨庄镇山林放火案成功宣告侦破。
通讯员 郝建明 徐淑栋 记者 王晓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