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祭扫高峰 交警三级勤务制度确保交通安全

2015-04-03 15:09   来源: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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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4月3日消息 今天,记者从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2015年清明节假期(4月4日至6日)期间,本市祭扫高峰将持续至4月6日。为做好清明节假期和祭扫高峰期间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确保全市道路交通整体运行平稳,交警部门将实行三级勤务制度,确保祭奠场所周边道路交通运行顺畅。

  据了解,清明节是我国传统节日,根据相关规定,今年清明节假期高速公路继续执行7座以下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期间广大市民将集中出行旅游、回乡祭扫,各旅游景点及祭奠场所周边地区人员高度集中、车流量将大幅增加。对此,各交警大队提前筹划、认真分析,对本辖区祭奠场所和殡仪馆周边道路条件、停车场和具备临时停车条件的场地进行全面梳理.

  市区大队将重点做好青岛革命烈士纪念馆、福州路福宁园、黑龙江路、重庆路市殡仪馆周边道路、九峰陵等区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城阳大队、即墨大队重点做好太平陵、百龄园等大型公墓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兼顾辖区旅游景点分布,将崂山、田横岛、琅琊台、大泽山、黄岛金沙滩、唐岛湾、市南区奥帆中心及前海一线等景点景区及周边道路确定为管控重点,合理部署警力,强化管理措施,责任落实到人,切实提高警力使用效率。    

  4月4日至5日,交警部门将执行二级勤务(各大队可根据辖区特点自行提高勤务等级);4月6日执行三级勤务。动态调整执勤时间。3月28日至29日祭扫场所周边岗位执勤时间为7:00-16:00,3月30日至4月3日为7:30-16:00,4月4日为6:00-16:00,4月5日为6:00-17:00,4月6日为7:30-16:00。

  根据市区道路流量饱和程度、对重要节点交通流量等信息进行科学研判,交警部门将完善疏导拥堵处置措施,定人、定岗、定责,并根据收费站等节流点交通分流情况,与交通、公路、高速等部门协同,在交通流量较大的收费站通过提前提示、渠化车道、物理隔离等措施,引导收费车辆与免费车辆分道行驶,提高通行效率。以“快出警、快施救、快处置、快疏通,严防发生次生事故,严防造成交通拥堵”为目标,在交通高峰时段囤警路面,加大路面管控力度、提高路面见警率,变被动接警为主动处警,做到对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置。

  切实强化巡逻管控、严查交通违法。交警部门将以高速公路、国省道、重点县乡道路;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及集中接送学生车辆流量集中道路;农村群众出行集中道路以及恶劣天气频发、事故多发道路为重点,认真落实市区等级勤务、国省道和高速公路巡逻勤务。严格落实勤务制度和客运车辆“八必查”、危化品运输车辆“七必查”和大型货运车辆“六必查”等工作措施,大力开展“七类重点车辆、七种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突出客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渣土车、低速载货汽车等“七类重点车辆”,严厉查处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驾、毒驾、涉牌涉证等“七类重点违法”和黄标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切实狠抓源头管理、做好隐患排查。以危化品车辆、旅游客车、公路客运车辆、重中型货运车辆、农村地区面包车为重点,教育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据介绍,清明节期间,各地祭奠扫墓、旅游踏青出行集中,各类中短途自驾车出行将大幅增加,墓区、景区周边道路及高速公路交通流量将明显增长,旅游包车、短途客车、农村面包车超员隐患突出。近期,本市进入连续阴雨天气,天气变化对道路交通平稳运行影响较为明显,交警部门将严查严处以“七类重点违法”为代表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对辖区高速公路、隧道以及墓区、景区周边道路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提前通知道路养护部门,清明期间一律停止路面养护施工,及时清理路面堆放物及路障,确保节日期间道路通行顺畅。会同交通运输、旅游等部门,对参加清明扫墓、旅游的客运企业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在险路、陡坡、易拥堵及事故多发路段,增加看护疏导力量,及时做好巡查引导。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

  通讯员 栾心龙  文 徐圆  

   [编辑: 董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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