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侯彦平 实习生 宗肖君 孙梓璇 ) 4月2日,记者从日照市交警支队获悉,连日来交警部门加大了对交通肇事逃逸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在集中整治“七类重点车辆”、重点查处“七种违法行为”活动同时,交警部门通过信息比对、蹲点守候、政策攻心等措施,在一个月的时间内,连续抓获7名在逃犯罪嫌疑人,有力惩处了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维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2012年11月14日17时45分,临沂市兰山区崔某驾驶着重型箱式货车,在沿206国道由北向南行至莒县刘官庄镇高家庄路口处时,将一行人撞成重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崔某驾车逃逸。追逃民警连夜行动,经多方调查查明了崔某下落。
经多次联系,崔某于2012年11月16日上午到交警莒县大队投案自首。他虽然对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依然于2013年1月9日,在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后,再次潜逃。为维护法律的公平与正义,追逃民警启动区域警务协作机制,与临沂警方取得联系,先后联合实施抓捕6次。2014年3月25日,崔某终被依法抓获归案,而崔某的落网也成为近一个月内第7名落网的在逃犯。
记者了解到,7名落网的犯罪嫌疑人的年龄、性别和事故经过不同,可他们都是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罪,不管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他们的结局正应了那句古话:“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此,日照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尤其是广大驾驶员,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自觉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