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200元以下罚款交通违法行为可自助处理

2015-04-08 10:55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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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侯彦平 ) 4月7日,记者从日照市交警支队获悉,为了方便广大市民处理交通违法,近日,交警部门在各交警大队服务大厅、车管所及部分社区、车辆检测机构设置了部分交通违法自助处理设备,在日照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管辖范围内的机动车,除部分重点监管车辆外,凡是存在被交通技术监控记录依法应处200元以下(含200元)罚款的违法行为,可通过自助设备进行违法处理。

  据介绍,山东省财政厅、公安厅交警总队、省银联近日联合研发推出了交通违法自助处理平台,日照市各交警大队服务大厅、车管所和部分社区、车辆检测机构纷纷设置了此设备。凡是在日照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管辖范围内(重点监管车辆除外)机动车,如果被交通技术监控记录,依法应处200元以下(含200元)罚款的违法行为,已作出罚款处罚决定而未缴纳罚款的,均可以适用此自助设备进行违法处理。

  交警部门提示广大车主,违法查询、自助办理处罚决定书、缴纳罚款操作步骤如下:当事人点击“查询处理”→输入车牌号码和车辆识别代号(后四位)并选择车辆种类→显示违法信息查询结果→点击查看图像或视频→处理告知→放置二代身份证→输入驾驶证档案编号→驾驶证状态告知→选择处理违法条目→插入银行卡→输入银行卡密码→处理违法和罚款→查看处理结果→取回银行卡和单据。

  其中,当事人在违法现场或者违法处理窗口办理了处罚决定书,准备缴纳罚款的操作步骤为:点击“罚款缴纳”按钮→输入罚单第三联财政编号和校验码→确认有无其他需缴款的罚单→点击罚款信息→插入银行卡→输入银行卡密码→查看缴款结果→取回银行卡和单据。

  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进行自助处理时,应准确录入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银行卡等信息,三项信息核对准确无误后再按提示继续操作。当事人须对查询到的交通违法行为无异议,自愿接受交警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同意通过该自助平台办理交通违法处理业务。如有异议或者是无法满足办理要求的,市民可以到交警服务大厅窗口咨询。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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