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4月9日消息 记者从青岛市国税局了解到,第一季度青岛市共办理出口退税89.47亿元,同比增长39.82%。
据介绍,目前市国税局将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审批权全部下放到区市局,外贸企业的退免税审批权除高新区、胶南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等5个区市不符合下放条件外,其他9个区市均下放到区市局。针对符合规定的退(免)税,通过优化内部管理流程,实行10个工作日办理退税,比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20个工作日早10个工作日。
自今年4月1日起,市国税局对全市出口企业依照出口企业纳税信用等级和出口企业自身建立的出口退税风险控制体系等指标,将出口企业分为四个管理类别。对管理类别为一类的出口企业,免于提供纸制凭证,先退税后核销,2个工作日办理退税;对二类出口企业,审核发票认证信息,抽查20%原始凭证;对三类企业,审核发票稽核信息,抽查60%原始凭证;对四类企业,逐笔审核原始凭证,定期评估。
此外市国税部门还加强与海关、商检、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利用信息技术,积极实施出口退税相关电子信息自动传输,拓展信息分析应用范围,按照风险管理的要求开展风险应对,防范打击出口骗税。
文 宫昌乐
[编辑: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