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4月10日讯(记者 王洪智) 4月6日,李沧区夏庄路惜福家园一居民楼突发火灾,数位热心市民将一家三口从浓烟中救出。近日,本报对此事进行了连续报道,感动了岛城市民,为此李村街道办将为他们申请“见义勇为先进集体”称号,但是还有一位救人市民没有现身。10日,有市民爆料称,的哥张在宏就是第四位救人者。
10日下午,有市民给本报打来电话,称第四位救人者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叫张在宏。随后,记者通过电话联系到了正往烟台送客的张在宏师傅。据了解,张在宏今年47岁,是海博出租车公司的一名的哥,住在火灾现场附近的虎山花苑小区。“当天上午我休班,正好有朋友搬家就去帮忙,为了不弄脏衣服,就从朋友车上拿了一件工作服穿。”张在宏回忆,搬完家后朋友开车往回送他,到李村公园附近时看到居民楼冒烟,于是下车帮忙。
张在宏发现,三楼南侧阳台一女子抱着孩子呼救,其丈夫向楼下大喊,让市民帮着找梯子。“我记着有一个穿牛仔裤的男的先跑到平台上,也是他第一个从窗口接过孩子。”张在宏称,孩子被转移后,他和另外两人抱着女婴父母的腿帮着撤离,“孩子的父亲满脸都是灰,我领着他到南边一家水果店里找到了孩子。”张在宏还看见四楼一男子想从窗口跳下,他一边大喊“别跳”一边告知消防员上楼营救。
“我也看到报道了,这都搭把手的事,没想到影响这么大。”张在宏说。记者从海博出租车公司获悉,之前同事们不知道张在宏也参加了救人,9日大家在议论此事时,他说他就是照片上穿工作制服的人,大家以为他开玩笑,等到10日公司领导一核实细节才确认此事。10日下午,记者联系了李村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表示,将尽快落实情况,并于下周启动为救人热心市民申请“见义勇为先进集体”称号。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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