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付玉婷 报道
本报济南讯 国家旅游局本月6日出台《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游客不文明行为将被记录。目前我省尚未出台实施细则,省旅游局有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透露,山东将建立本区域内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并制订相应的追责制度。
据介绍,游客不文明行为的记录者主要为景区工作人员,目前,有的景区有自己的执法大队,有的还不具备,不同类型的景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细化记录分工成为重点。据了解,目前山东旅游场所存在的不文明行为主要包括乱扔垃圾、破坏景区植被或地质以及“到此一游”等乱写乱画现象。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