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2015-04-13 15:42   来源: 青岛政务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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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5〕23号)要求,青岛外事服务职业学校等12所学校制定的2015年自主招生实施方案已报市教育局审批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主招生录取以学校自主招生测试成绩为准。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均应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仅作为初中毕业和兼报普通高中志愿录取的依据。

  二、自主招生录取的市内三区初中毕业生可以兼报普通高中。被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业学校(包括:"3+4"本科、高等师范专科、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中职学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取消。

  市内三区考生被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如兼报普通高中志愿,须于5月16日(星期六)上午8:00至5月21日(星期四)下午5:00,登陆"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wsbm.qdedu.gov.cn)填报普通高中志愿。考生应到报考的一志愿普通高中确认报考信息。

  三、市内三区考生被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如未兼报普通高中志愿,须于5月16日(星期六)上午8:00至5月21日(星期四)17:00,登陆"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在普通高中批次报考"只毕业不升学"选项,此类考生不需要进行现场确认报考信息。

  其他区市考生应按本区市有关规定进行报名。

  四、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缺额计划转入统一录取时中职批次录取。

  

                                                          青岛市教育局

                                                          2015年4月10日

   [编辑: 王泯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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